景德镇市新华瓷厂主厂区位于市中心莲社北路7号,东临市文化宫、陶瓷馆,西与建国瓷厂隔街相望,南至筷子弄,北面即为市著名风景区莲花塘。
改制前企业占地总面积50409.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98.3平方米,在编国营职工1104人,合同制职工480人,大集体职工403人,小集体13人,共计2000人,退休职工498人。
1965年3月江西省瓷业公司根据市委城市社教工作队提议,将原新平瓷厂划分为两个厂,老厂仍称“新平瓷厂”(后更名为“人民瓷厂”),新厂命名为“景德镇市新华瓷厂”,“自1965年3月25日起实行单独核算和对外联系工作”。新华瓷厂自此宣告成立。
建厂之初,新华瓷厂厂区分散,除主厂区相对连片外,另有彩绘、包装、检选、金工等4个车间散落于风景路、胜利路、刘家窑、方家弄等地。产品往返运输强度大,破损多,技术力量薄弱,当时比较好的设备、厂房和技术人员均留在老厂(新平瓷厂)。新华瓷厂初期的主要生产车间,原料采用的是露天水波池,进行原始的手工淘泥;成型只有一个相对较好的车间,其余均为手工作坊;烧成仅一条51米煤烧隧道窑,另加4座小柴窑。当时全厂830人,总固定资产只有32万元,人均仅约一部板车的家当。
新华瓷厂建厂初期产品比较单一,主要生产竹节水筒、马蹄饭杯、灰可器、莲子盅、元托等小型园器日用瓷,釉面是大众化的常白釉、素釉、二白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