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厂奉命恢复重建,外出职工陆续调回,由市联社下拨资金11.3万元进行维修烘房,添置工具设备。6月下旬奉上级指示将陶瓷局试验组并入曙光合作工厂。
原陶瓷试验组生产方式全部是手工操作,生产以试验,创作为主。大部分工人技术等级高,兼之地点偏僻(雷峰山岭),交通不便,运输困难,原材料成本较高,特别是中型柴窑耗柴多,容量少,从而反映工效低,产量质量下降,处于亏损局面。生产能力有圆器8个利坯,琢器1双草鞋,注浆一副盆,月产量200余担,平均每窑次周转25次,1-4月份亏损12880元。并厂后7月份转入礼品瓷生产,当礼品瓷任务结束后,为了摆脱被动局面,10月份进行艰苦繁杂的搬家工作,由雷峰山岭迁入曙光厂区。1 1月份在人员扩大的基础上厂进行调整。生产方向根据上级安排和市场需要转入以日用瓷生产为主,以试验创作仿古陈设瓷为辅,相应将计时工资改为计件工资制,职工总数已达到229人,其中老年工人51 名,女工39名,技术人员6名,工程师1名,生产工艺过程除中型柴窑改为烧煤窑外,所有成型操作照原。
1964年-1965年除保留圆器试验组工人制坯,琢器试验组两双草鞋外,全部手工改机压和注浆成型操作方式,特别是1965年增加雕塑瓷厂拨入压车一组和新成立镶器组三双草鞋生产四方瓶,年产量能完成226.23万件,比1963年55.58万件增加四倍多。
由于人员扩大,生产筹备急促,日用瓷削价造成产品苦差技术力量不配套,消耗大、积压多,据统计1965年仓库积压瓷件折币226240元,所以该厂利润落空,继续亏损。
1966年4月份厂因生产日用瓷以来亏损大,正值市华电瓷厂压缩低压电瓷,经景德镇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将华电低压电瓷设备和任务拨入曙光合作工厂,曙光厂由生产日用瓷转为生产低压电瓷,保留部分仿古瓷,半年内除半部车竹节茶杯和琢器试验组两个组暂未改产以外,其他全部转为电瓷生产,同时取得一定的效果。该厂全年低压电瓷产量完成278.99T,日用瓷完成110.03万件,产值完成103.9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利润均有所增长。
1967年曙光合作工厂改为曙光电瓷厂。
由于“文革”运动,1968、1969两年厂生产,六大指标较转产的1967年均出现下降,生产和管理处于半瘫痪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