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特邀嘉宾: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戴荣华
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上海工作站主任、中华文化促进会艺术陶瓷文化中心艺术顾问陈海波
景德镇学院艺术系副教授章朝辉
主持人:本刊记者黄小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对拍卖的定义:“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美国经济学家麦卡菲认为:“拍卖是一种市场状态,此市场状态在市场参入者标价基础上具有决定资源配置和资源价格的明确规则”。经济学界认为:“拍卖是一个集体(拍卖群体)决定价格及其分配的过程”
众所周知,在艺术市场,拍卖可谓是发现艺术品市场价值乃至艺术价值最直接和恰当的方式之一。正因如此,近几年来,艺术品的拍卖市场,受到了越来越多艺术家的重视。
2005年7月12日,伦敦佳士德举行的“中国陶瓷、工艺精品及外销工艺品”拍卖会上,元代青花瓷器《鬼谷子下山图》,以1400万英镑拍出,加佣金后为1568.8万英镑,折合人民币约2.3亿,创下了当时中国艺术品在世界上的最高拍卖纪录。这件描述了孙膑的师傅鬼谷子在齐国使节苏代的再三请求下,答应下山搭救被燕国陷阵的齐国名将孙膑和独孤陈的故事的器物,一时成为世界的焦点,关于陶瓷的拍卖,也成为世人茶余饭后热聊的话题。
作为《鬼谷子下山图》的故乡,对于它创下的2.3亿元拍卖高价,瓷都景德镇在为它感到自豪的同时,也似乎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通过拍卖这个市场,一件陶瓷作品可以创造这么大的经济价值,能造成如此巨大的轰动效应。
近几年来,随着陶瓷艺术品市场的逐渐繁荣,很多拍卖公司在拍卖古陶瓷器物的同时,也把目光对准了近当代陶瓷艺术作品,并纷纷推出了陶瓷拍卖专场。拍卖发现陶瓷艺术品价值的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但同时,围绕拍卖,也产生了诸如赝品上拍、假拍托价等一系列问题,今天,我们请到的3位嘉宾分别是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戴荣华,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上海工作站主任、中华文化促进会艺术陶瓷文化中心艺术顾问陈海波和景德镇学院艺术系副教授章朝辉,下面,我们就一同来聊聊有关陶瓷拍卖的话题。
主持人:相信各位老师对拍卖一定都不陌生,对于拍卖,您们持怎样的观点,或者说,您们怎么理解拍卖这个问题?
戴荣华:我的作品第一次被拍卖,那还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事情。当时,一位藏友将他收藏的一件我的作品,送到新加坡的一个拍卖会上,听说最终是拍了9万元人民币,那是一件100件的釉里红斗彩瓷瓶。几年前,中国嘉德拍卖公司决定组织一批景德镇有代表性的近现代陶瓷作品参加拍卖,他们的工作人员找到了我,希望我能送作品上拍。听说嘉德公司在运作这件事时,非常的认真,前后筹备了一年多的时间。那次,除了邀请我们这些年纪较长的艺术家,他们还在景德镇特意挑选了一位中青年艺术家,一起选送作品参加此次拍卖。这个被选中的青年艺术家,恰巧是我的女儿。由于此次是我本人首次送作品参与拍卖,所以,我对此事也比较重视,特意挑选了一件150件的古彩作品。结果,我送拍的作品成功拍了出去。但是,我女儿的作品,却因为和拍卖公司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最终选择了撤拍。
虽然在那次拍卖会上,我送拍的那件作品拍出了几十万元,但是,正是通过这次拍卖会,让我对拍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我原以为,拍卖应该是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守信的,但事实并不完全如我想的那样。
陈海波:拍卖对于整个艺术品市场的作用绝对不低于股指K线对于股票的作用,大家的观点可能会两极化。但我对于拍卖的存在性还是十分认可的。如果艺术品市场只存在大家私下交易、画廊交易,那这个市场的发展是有局限的。我们从苏富比、佳士得这些著名拍卖行对世界艺术品市场的作用也可以看出,一个市场需要有一个更为公开和透明的平台作为支撑。大家对数据的信赖度是不同的,但它提供的这些数据让你更好地了解市场、分析市场、有自己的思维判断,那么它的存在,就是必要的。
章朝辉:在我看来,拍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小小的一个拍卖场,其实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最近几年来,全国的拍卖市场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这与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俗话说得好,盛世收藏。正是因为经济发展了,人们的收藏意识才越来越高,这才有了拍卖场上的热闹场面。作为拍卖场上的主角之一,艺术品虽然不能称之为商品,但是,艺术品一旦走向拍卖场,它就有了商品的属性,它就必定会与经济产生关系。而经济,又是社会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从另一外角度讲,经济,其实也在影响着艺术的发展。拍卖场上不断创下价格新高的艺术品,往往会成为一个时代艺术的标杆,也会从一定程度上影响这个时代的审美情趣。
拍卖作为一个西方的舶来品,虽然在我国兴起的时间并不算长,但是,它对我国收藏市场和艺术品市场发展所起到的推动作用,却是不言而喻的。
主持人:中国历来就有收藏的传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活的富足、社会的安定以及国民经济的好转,社会中回归传统,热爱文化的风气也在慢慢兴起。艺术品拍卖作为进入艺术品收藏最直接、最简单的门槛,为众多喜欢收藏的民众提供了机会。毋庸置疑的是,艺术文化在拍卖场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普及。诸位是否会通过拍卖这个途径,去更大程度地宣传推广自己的陶瓷艺术?
戴荣华:说及拍卖对宣传和推广陶瓷文化的作用,这一点,我是比较认同的。的确,通过拍卖场,让更多的人了解和熟知了陶瓷文化,喜欢上了陶瓷艺术。对于自己是否会通过拍卖这个途径宣传推广自己的陶瓷艺术的问题,我倒不是很热衷。因为第一次送作品参与拍卖的感觉并不是太好,所以,之后有拍卖公司再找到我征集拍品,我都予以了婉拒。之后,虽然在朋友的极力劝说下,我又送了一次作品参拍,但这次参拍,同样没有给我带来愉悦的心情。
章朝辉:说起拍卖对陶瓷艺术的推广作用,我还是深有感触的。在我看来,拍卖的确是艺术家宣传推广自己艺术作品,或者说艺术思想最好的途径之一。2008年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期间,举办了一场国际艺术陶瓷拍卖会,我记得,当时这场拍卖会是由我国著名的拍卖公司上海崇源来承办的。正是通过这场拍卖,我开始逐步了解拍卖这个领域,我创作的陶瓷艺术作品,也开始现身各大拍卖会现场,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抛开拍卖给我带来的经济效益不说,通过拍卖这个平台,我认识了不少艺术同仁和收藏爱好者,也让更多人了解了我的艺术风格。
主持人:有数据显示,2012年艺术品市场遭遇寒流,拍卖场上成交的艺术品,无论是数量还是金额,较2011年都有明显的下滑,有专家表示,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的调控,其关键原因还在于藏品征集难。几位老师对于藏品征集难的问题,都有怎样的看法?
陈海波:其实很大一部分是信心问题。这也是拍卖行能否征集到好的、优质拍品一个重要的因素。应该说从2012年春拍开始,市场有一定的回落,但是我认为这也是正常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或许也是我们众多拍卖行进行优胜劣汰、进行洗牌的一次好的机会。同时也让大家,不管是藏家也好、还是投资者也好能够以一个平和的心态来看这个市场。我认为,艺术品拍出一个高价是有其道理的,一件作品涉及了历史、工艺、艺术、存世量等等考量因素,但如果因为某一件精品的高价而提升整类作品的价格,我认为,这其中还是存在很多急躁、功利和不客观的。对于艺术品而言,艺术含量是最重要的,我在征集作品的时候也始终强调这一点,你必须要去了解艺术家、他在不同时期的作品,他的成长,甚至是他的人品都是相当重要的。
对于我来说,不管是有名的大师、还是初出茅庐的青年,只要作品好,他的作品就能够有机会,这是平等的。
章朝辉:去年,艺术品市场遭遇寒流,这和国际、国内的经济环境,肯定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如果说拍卖场上成交的艺术品数量和金额的减少,主要原因是藏品征集难,这点,我倒持不同的观点。有句话说得好: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同样的道理,如果拍卖公司开出的条件足够吸引人,肯定不愁征集不到好的艺术品。正所谓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拍卖公司与拍品的关系,应同此理。
主持人:近几年来,拍卖场上时有赝品出现,作为一名陶瓷艺术家,你们对此有何看法。如果发现有假冒自己的作品出现在拍卖场上,你们会如何处理?
戴荣华:近几年来,随着近现代陶瓷作品逐渐受到拍卖公司的青睐,我的作品,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大拍卖会上,虽然,这些作品并不是我本人送拍的,但是,一些拍卖公司仍会就作品的真伪或是艺术价值等情况,事先征询我的意见,朋友在了解到有我的作品上拍的信息后,也会及时与我交流。在好几次拍卖会上,出现过我作品的赝品,在我与拍卖公司沟通后,他们都将这些赝品及时撤拍了。有一次,钟莲生教授在南方举行的一场拍卖会上发现了假冒他作品的赝品,并且,发现几件署着我名字的作品也存在问题,于是,及时将情况告诉了我。结果,经过我的确认,那几件作品果然是冒名之作。
章朝辉:拍卖场上出现赝品,这是一件让人最不能容忍的事情。这点,无论是对艺术家也好,对收藏者也好,都是伤害极大的。我以为,作为一家正规的拍卖公司,他们应该有能力和实力去鉴别一件拍品的真伪,从而确保收藏者的利益不会受损。按现在拍卖市场的行规,竞拍者在拍卖场上买到赝品,拍卖公司似乎并没有多大的责任,这一点,希望未来会有改变。
主持人:在迅速膨胀的艺术品市场,当代陶瓷也是被关注的热点。2012年,国内主要的拍卖公司都开设了现当代陶瓷专场,其中包括北京保利、中国嘉德、北京匡时、北京瀚海、上海泓盛等。在拍卖市场上,不断有大师作品以超过千万元的价格成交。与此同时,一些业内人士对当代艺术陶瓷市场的评价并不乐观,认为当代陶瓷艺术市场实际状况是“有价无市”。业内很多专家均表示,当代陶瓷艺术的拍卖价格呈现的是一个高价位的市场,没有客观反映市场价值,拍场作价已成为行业的潜规则,泡沫太多,虚火太旺,包含炒家运作和击鼓传花等因素。因此,拍卖价格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市场现状。各位老师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陈波海:对于拍卖场,大家一向都各持所见。但是从我的观点来看,从世界各大艺术品市场的成熟表现来看,二级市场绝对是衡量、表现艺术品市场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它所含有的透明、公开数据量最大,不管是从时间纵度上、还是作品横向比较上来说,它都有很大的意义。
近现代艺术陶瓷专场是2008年开始起拍,比起其他类别来说还属于一个新鲜的板块。它曾经被收藏主流所忽视,但却在短短的10年间快速发展,有一些作品在这些年里面甚至翻了10倍、20倍也不稀奇。原因一是在于大家对当代艺术陶瓷的认可,原因二我也希望大家能够观察到,很多我们现在大师、教授的作品在十年前的价格只有几千块,而在当时我们的书画我们的古瓷已经上到百万、千万的行列。所以不是说涨的太快、价格太高,而是它的起价太低。我认为,任何事物的成长都有一个过程,一个市场的建立是不简单的。它还存在很多问题,但它存在的必要性是无可厚非的。
戴荣华:2012年春拍,有一件我创作于二十几年前的作品从海外流转回国被送上了拍卖会现场。在拍卖会开始之前,这家拍卖公司在我与沟通并确定这件作品系我的真品后,预计它的成交价可能达到1800万元左右,当时,我就说这个预期太高了。结果,实际成交的价格果然没有拍卖公司想象的那么高,只有700万元左右。但是,就这个价,比起当初我们单位出售的几万元价格,已经是升值了100倍了。
章朝辉:陶瓷艺术会受到广大拍卖公司的重视,这没有什么不好啊。要说现在拍卖市场泡沫太多,虚火太旺,这事,也要一分为二来看。如果,仅以一些大师的作品不断创出拍价新高,就断言拍卖价格不能真实地反映市场现状,这实在有失偏颇。现在,我国一些书画作品价格不要说过千万,就是过亿也不是什么稀罕事。那为什么我们的陶瓷艺术作品,就不能卖出如此高的价格呢。都说艺术是无价的,在我看来,只要是真正的陶瓷艺术精品,拍出多高的价格都不为过。市场永远是正确的,一件作品,只要有人愿意出钱买,那它就值这个价。
主持人:在拍卖场上,见证的不仅仅只有天价拍品,另一种景象是:某年的陶瓷专场拍卖,197件拍品有124件流拍,最高成交价为60万元,而有的拍品甚至以100元的“白菜价”起拍。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大师作品在个人工作室的售价远远低于拍卖场上的成交价,这已成为业内心照不宣的事实。对于这种现象,大家如何评价?
戴荣华:无底价或是低价位起拍,固然可以表明一个艺术家对自己作品的自信,也可以表明拍卖公司推动收藏市场的用意,但是,在我看来,这样无底价或是低价位拍卖陶瓷艺术作品的方式,却并不值得提倡。我们都知道,艺术家要创作出一件让自己满意的陶瓷艺术作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必须满足方方面面的条件,如果自己精心创作的作品,并没有拍出艺术家期许的价格,这对艺术家的创作热情,想必会是一种打击。
对于一些大师作品在个人工作室的售价低于拍卖场的现象,我倒是认为,在工作室的售价,才是这位艺术家作品市场价值真实的反映。
陈海波:拍卖会成交率高或低,不仅仅是作品价格虚实的问题,归根到底,我认为,还是在征集作品的质量和档次上的。低的起拍价也有多种因素,可能是征集的对方在很早前以较低的价格购入,现在也比较愿意以心平的态度作一个转让,这是其一。第二,也可能是拍卖行花了心思和气力降低了委托人的价格,想要以一个更加低的价格来吸引大家的竞拍,这都是有可能、也是比较合理的。当然,这一切的基础都是:征集的作品需要确实的艺术功底和质量,现在拍卖行很多,小拍卖行更多。很多拍卖行是乘着艺术品发展大环境匆忙进入想要分一杯羹,一本图录看下来,98%以上都是假的。这种拍品自然是拍不出的价格,更拍不出名声的。
章朝辉:同一个艺术家的作品,在拍卖场和艺术家工作室成交的价格不同,这并不是一件矛盾的事情。且不说不同的艺术作品,可能会存在不同的成交价格,就算是同一件作品,在两个不同的交易场合,也可能出现两个不同的成交价格。大家都知道,在拍卖现场,对同一件作品进行竞买的可能会出现若干个人,这样,在激烈的竞争氛围下,价格逐步走高就成了一件很自然的事情。而在艺术家的工作室内,作品买卖几乎都在单个买家与艺术家之间进行,要知道,很多艺术家都是不善于做买卖的,如果再碰上个熟人什么的,就更不好意思讲价钱了,在这样的环境下,作品成交价低于拍卖场,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主持人:假拍,这在拍卖界和艺术界应该都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对于假拍现象,几位老师如何看待。对于如何规范拍卖市场,杜绝假拍现象的发生,各位老师有什么好的建议?对拍卖,老师们又有怎样的期许?
戴荣华:关于假拍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一些。真心希望那些参与假拍的人士,能够凭着良心做事,别因为他们的行为,毁了拍卖在人们心中公平、公开、公正的良好信誉。
章朝辉:关于拍卖场上的假拍现象,我也听说过一些。假拍行为涉及虚假竞买和秘密购回等不良行为,国际上对此也早就出现了应对方式。以相关法规较为健全的德国为例,其《拍卖人条例》中规定:雇人虚假竞买从而使竞买人出高价的行为无条件地受到严格禁止。而秘密购回指的是某件物品上拍以后,并没有发生实际购买行为,而是通过虚假的口头竞买或者所谓的书面竞买,伪称该拍品已经售出,将其售价公布于众,伪造拍卖价位记录。如果拍卖人参与其中,那么他可能因欺诈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因违反不公平交易法而承担民事责任。
然而,这部看似严密的法规存在对于委托人和竞买人限制不足的问题——相关规定并不能防止委托人进行虚假竞买。对委托人的唯一限制,就是佣金和拍卖费,即便是虚假竞买,他也必须支付这部分费用,这在根本上不能杜绝委托人的虚假竞买行为;另外,还有一种在竞买人当中存在的有争议的行为,即竞买联盟,由若干竞买人组成联盟,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加拍卖,目的在于以较低价位获得拍品。在德国,这种行为构不成刑法上的欺诈,约束它的或许只有道德而已。
再看看我国在2004年修订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的相应规定:对于违反第22条规定,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拍卖人给予警告,可以处拍卖佣金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违反第30条规定,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委托人处拍卖成交价30%以下的罚款;
对于违反第37条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10%以上15%以下的罚款。
与德国相关法规对比发现,我国对于拍卖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不做出刑法上的裁定,无论是哪一方违反拍卖法,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也就意味着拍卖场上违法违规操作的成本较低。相对于拍场上的天价交易,即便是交纳罚款,违法者的获利也是相当可观的,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某些人的不良行径。
由此可见,要解决当前中国艺术品市场存在的假拍问题,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建设是根本基础,不过,单纯依靠法律并不能杜绝假拍现象。除法律之外,相应的监管制度、监管机构、从业者的行业自律与职业操守也必不可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律或许更为重要,至少是当下即可实现的。
陈海波:一个良好的环境是整个市场成熟发展的根本。我很难说怎么完全去杜绝假拍的情况,这涉及到拍卖行、委托人很多的环节。我相信不管是炒作也好、假拍也好,最后能够在市场上成长并且留存于世的,只有有艺术内涵的、有艺术思想的作品。我期望,大家能够长远的来建立和保护我们的拍卖市场,各个方面都是这样,短期的、激进的来做艺术品、来投资艺术品、来炒作艺术品都是不利于整个环境的建设,现在国内的几大拍卖行已经开始了它们自身的规划和扩展,包括保利、嘉德进驻香港,我相信,大家的期待是很大的,是想要真正做事的。我也相信,中国的拍卖市场会越来越规范,发展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