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的一些主要街道,都设置了陶瓷灯具,这些陶瓷灯具绝大多数都以其精美的瓷质、靓丽的画面,将我市的街道装饰得多姿多彩,成为一道独特的瓷都风景。
但恕笔者直言,也有少数一些街道的陶瓷灯具粗制滥造,十分难看,不仅不能起到美化城市的作用,反而有碍观瞻,有损于我们千年瓷都、艺术名城的声誉了。
比如广场某路段的梅花陶瓷灯具,实在是毫无美感可言。按道理陶瓷灯具作为一种巨大的室外环境艺术装置,应选择一些视觉效果好的花样来作装饰,而梅花因其花头小,又无《,并不适合运用到这种巨大的通景圆柱体上,更为错误的是,这里的灯具一体三节,都用折枝梅来装饰,三个相同的画面互相重叠,又互不搭界,没有一个完整的画面设计,加上梅枝又没有浓淡层次,远远望去,如同三堆乱柴,夹杂一些红点点,毫无美感。这并不是作者画梅的功夫不好,而是没有环境艺术设计的知识。
再如沿江某路段的青花、玲珑、粉彩、色釉灯具的装饰,也同样犯了没有一个整体设计的毛病;四种装饰分成四节,每节也是互不搭界,结果是青花一节无蝴蝶,成了.风寒香冷蝶难来.,而粉彩一节又无花,成了.蝴蝶纷纷无花采.。...这都是没有将陶瓷灯具作为一个整体画面来设计造成的不美观、不协调。陶瓷灯具因其高大,很难整体一次烧成,所以只好分成三到四节,但对灯具的画面设计,一定要有一个整体的构图,不能各分一段,互不搭界,否则无美可言。不美观的陶瓷灯饰,不仅不能增添城市的亮色,反而成了城市环境中的垃圾。笔者建议,今后我市街道陶瓷灯具的设置,有关部门要对承接陶瓷灯具生产、安装的企业严格把关,形成两次审查制度。第一步先审查灯具设计图纸,看是否设计得美观好看;第二步再审查,烧成实物样品,看实际视觉效果如何,直到完全合格才准其生产,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 遏制粗制滥造陶瓷灯具的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