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亭,又称胜梅亭,在镇的南面,离镇约数公里;黄泥头,在镇的东面,离镇约几公里;盈田村,在黄泥头的东面,离镇约十多公里。这几处村落窑址所遗碎片,人体与石虎湾相同,但青釉的色泽稍稍泛绿,几乎可以与玉器混真。所有已发现的这些窑址,都沿着南河或南河支流布点,这说明瓷业与水源的密切关系,它们依靠河川运输原料、燃料与制成品。
这种假玉器自然为朝廷所垂涎, 自唐高祖武德年间下诏“制器进御”起,对景德镇的征调一直没有停止过,并且设置监务所督理陶务。唐中宗景龙年间(公元707一710年),晋州人褚绥,字玉衡,任新平司务,恰恰碰上年成歉收,农民生活很困难,没有力量完成献陵祭器,洪州都督府奉诏催促得很严厉,褚绥不得已,亲自赶到洪州督府衙门,极力申言农事歉收,“民力凋残”,请求免征。褚绥的请求最后获得批准。①这件事说明,朝廷对景德镇的征发,延续了很长时间,成为窑民的沉重负担。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的陶瓷业仍然没有完全与农业分离,陶事的盛衰受到农事丰歉的制约,陶事、农事二者息息相关,也可以说这时的瓷业,实际上仍然建立在农业的基础上,至少还不能与农业分离。
唐代,在景德镇的市埠桥,即小港咀,有琉璃窑,生产一种早期的琉璃,为晏氏家族所经营(一说盛氏),朝廷也不放过,下诏征调进御。晏氏烧制琉璃,因不符合朝廷所定的规格而获罪。延至乾元年间(公元758—760年),晏氏族人晏鸿登第,出任利州司马,又擢升行人,他不愿看见族中人承匠受罚,乃向朝廷上疏,请求免造琉璃,总算获得皇上批准,而景德镇窑业的这一别具一格的花朵,也就这样被封建朝廷所扼杀。这种情景,正如一首《陶阳竹枝词,所形容的:
晏族琉璃世业窑,新平逸事记唐朝;
行人疏兔家人役,从此烟消市埠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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