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文龙, 郭小丽, 余锋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 景德镇 333000)
[摘 要]:在总结艺术创作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深刻而系统地论述了陶瓷艺术创作反映文学题材的法则, 提示了此方面的艺术规律, 能有力地促进陶瓷艺术创作。 此文虽以陶瓷艺术创作为例, 但其基本理论对于中国画、木雕、石刻、泥塑、 刺绣等艺术均有参考作用。
[关键词]: 陶瓷艺术, 反映文学, 法则文学是陶瓷艺术中的重要题材与常见内容;要发展陶瓷艺术创作,就必须研究与探索陶瓷艺术表现文学题材的途径。这样,就能总结艺术经验,站在理性的高度去科学地把握与推动此类陶瓷艺术创作。
1 忠实反映原作
1.1忠实反映原作的重要性
以文学为题材的陶瓷艺术作品忠实地反映文学作品,不但能表现其认识与教育作用,还能使陶瓷艺术与文学作品在作品主题、思想感情、环境场景、情节细节、艺术形象等方面相互沟通,甚至相互结合,从而有力地促进陶瓷艺术创作。此外,由于忠实于文学作品,陶瓷艺术还可以深层次地吸收文学作品中的创作方法、表观手法、意境神韵、风格特征等方面的艺术营养,这都有利于陶瓷艺术创作。
1.2”忠实反映原作”的规则
陶美创作忠实于文学作品应有以下几层规则:
第一层:陶美作品要表观文学作品中已知的内容。文学作品中有人物形象、故事情节、交往细节、环境场景、服饰器具等内容,陶美创作时可择而用之。此层规则易掌握。
第二层:可以表观文学作品中可能有的内容。但不能违背文学作品精神,不能超出其内容范围。
第三层:反映文学作品的陶美作品内容应符合文学作品反映的历史与社会生活真实情况。如果违背这一规则,则观赏人因其失真而顿生不悦之感。其实,这种错误往往发生在一些细节方面,容易忽视。
2 选取典型内容
2.1典型内容及其特征
文学作品中典型内容的思想特征是:它在内容上的典型性与它的含义上的深刻性。
2.2选取典型内容的意义
首先,典型内容是文学作品中的中心内容或重要内容,它具有生动形象、精彩感人的特征。文学作品的典型内容往往是陶美创作中的好题材,它能促使陶美创作取得良好的艺术效果。
其次,由于陶瓷艺术表现的文学作品往往是名著名篇,而典型内容又是文学名著中的精华所在,陶美创作以此典型内容为题材,则人们对此内容因熟悉而喜爱,且津津乐道。于是此类陶美作品能有雅俗共赏的效果,并由此受到人们的欢迎。
其三,文学作品典型内容也是陶美艺术家熟悉的内容,因而艺术家便于创作。
其四,典型内容内涵深刻,对于陶美作品的作者及作品观赏人都具有教育和启迪作用。所有这些都显示了陶美创作中选取文学作品典型内容为题材的意义。
2.3选取典型内容的途径
《苏武传》中的“苏武牧羊”,戏曲《窦娥冤》中的“窦娥刑场发誓愿”等,情况也大致如此。在众多的文体中,诗、词、曲、歌等韵文艺术特征相近,也可作为一个大类。在这个文体大类中,典型内容往往处于作品后半部分的抒情与议论之中,但它的表现形式不是一段文字内容,而是一句或几句诗句。苏轼词[水调歌头]中的结尾:“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张养浩小令[山坡羊·潼关怀古]中的结尾:“兴,百姓苦, 亡,百姓苦”等,均为典型内容,可以作为陶美创作的题材。
3 突出原作的个性
3.1文学作品个性及特征
文学作品个性是指某一文学作品在本质性内容上与其它文学作品相比较有差异之处,这差异之处表现的内容即为某文学作品的个性。毛宗岗在《读三国志法》中说:“吾以为《三国》有三奇,可称三绝:诸葛孔明一绝也,关云长一绝也,曹操亦一绝也。”诸葛孔明、关羽、曹操是《三国演义》的个性内容。因为,这三个人物形象“乃前后史之所绝无者,”这“所绝无者’,即是文学作品的个性特征,也是判别文学作品个性的唯一标志。
3.2突出文学作品个性的意义
在陶美创作选择文学题材时,突出文学作品个性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其一,个性内容已成为某一文学作品的身分标志,这鲜明的标志可使某一文学作品避免与其它文学作品相混淆,也可避免读书人或陶瓷艺术作品观赏人对作品身分的误解。其二,个性内容往往是文学作品的典型内容,是其精华所在,内容精湛、优美动人是个性内容的艺术特色。陶瓷艺术表现文学作品个性内容往往可取得良好的效果。其三,文学名著个性内容不但内容精美、形象感人,而且为人们所熟悉,为陶美艺术家所熟悉。因此陶美艺术家因熟悉其内容而便于创作.观赏人因熟悉其内容而喜闻乐见。而非个性内容,非典型内容是达不到如此艺术效果的。
3.3如何表现文学作品的个性内容
首先,要选准文学作品的个性内容,不能把别的典型内容或作者个人欣赏喜爱的非个性内容当作个性内容。
其次,陶美创作中,要对文学作品中的个性内容进行精心提炼,突出主题。“突出主题”是对个性内容进行提炼的标准,也是陶美创作与工艺设计的要求。
其三,增强环境的映衬与烘托。
其四,根据个性内容选择陶瓷载体。
其五,选择合适的装饰工艺。不同的装饰工艺效果不同,因此表现不同的个性内容应选择合适的陶瓷装饰工艺。
4 力求生动效果
“准”,即艺术应忠实准确地表现创作的对象,陶瓷艺术要表现文学题材,就应忠实准确地表现文学作品。“忠实”是“准确”的基础,“准确”是“忠实”的程度。此文前面所言“忠实”是就艺术创作中具体操作而言,此处所言“忠实”是就创作原则之理论认识而言。创作中做到“忠实”,就保证了作品思想内容的正确性,做到“准确”,就提高了“忠实”的程度。以文学为题材的陶瓷艺术创作中,不但要做到“忠实”,还要做到“准确”。做到“忠实”较易,做到“准确”就难。只做到“忠实”而不做到“准确”,对于作品效果也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 “深’,虽然也是针对文学作品内容而言,却不再停留在文学作品的文字表现上,而是透过文学作品的文字去探索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作品的创作方法、艺术表现手法、艺术风格、作者的思想感情、作品的神韵与意境等:再研究如何吸取文学作品中的这些艺术营养,结合装饰工艺在陶瓷艺术作品上生动地表现出来, 由此而取得良好的艺术效果。
“准”是从文学作品内容上去沟通文学与陶瓷艺术,去选择创作题材:“深”是从文学作品艺术上去沟通文学与陶瓷艺术,去选择陶美创作中应借鉴的艺术因素。 因此说,“深”,是对文学作品更深一层的认识与吸收。“新”,是指创新,其中包括立意新,艺术形式新。 艺术要发展就必须创新,因袭复旧,循规蹈矩,必将窒息艺术生命。立意新、艺术形式新可以获得良好的艺术效果。
“美”,指陶美作品在艺术效果上具有内涵与形式的结合美、艺术形象美、工艺技巧美。之所以强调以文学为题材的陶美作品应有艺术美,是因为文学与陶瓷艺术毕竟是两门不同的艺术,各具有多样不同的艺术特征,这不是二者艺术本质、艺术规律相通所能代替的。陶美创作以文学为题材,并不是文学的翻版与复制,相反,这是陶瓷艺术的再创造。不同的只是以文学为题材而已。因此,陶美创作中,陶瓷艺术家在以文学为题材的同时应运用种种积极因素,采取多样工艺措施,以争取作品具有艺术美的良好效果。
至此,本文已就“陶瓷艺术表现文学题材法则”一题作了数方面的浅论,目的在于抛砖引玉。虽然以陶瓷艺术创作为例,实际上,此文的观点与理论,也适用于其它艺术,甚至民间工艺也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