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信用社董事长 尧宁生
以金融资本为主线,把总经纪人、陶瓷艺术家、收藏家、爱好者、投资人、商人的陶瓷艺术品的交易活动串联起来,并为其融资需求提供金融服务,变无序交易为有序交易,变隐蔽交易为透明交易,为整个交易市场的运行提供金融支撑,构建政府主导下的陶瓷艺术品集中统一规范的交易平台,加速陶瓷艺术品流转增值,以此催生景市陶瓷艺术品市场的裂变,以求实现艺术品价值扩充,优秀作品扩产,交易市场扩容,交易数量扩大,交易产值扩张,产业带动效力扩散,景市GDP、税收、财政收入的跳跃式增长,加快“重振瓷都雄风,建设经济重镇、旅游都市、特色瓷都”战略构想的实现。
(一)运作框架
第一,依托景德镇市政府属下的景德镇陶瓷艺术研究院,成立以政府持大股、若干家陶瓷艺术品经营的法人企业和艺术家等自然人出资共计5000万元的经营公司,作为交易平台的运营者。它的市场定位是代表政府成为我市陶瓷艺术品交易市场的总经纪人,与景德镇银行共同开发建设培育市场。
第二,经营公司将5000万元启动资金存入景德镇银行,用于实现陶瓷艺术品的变现、买卖、赎回和风险保证。
第三,由经营公司设立精品馆,作为陶瓷艺术品收集、存放、陈列、展示、销售、管理之场所。
第四,由政府高位推动,聘请专家和相关人士组建陶瓷艺术品鉴定评估委员会,形成运作机制和制度,对陶瓷艺术品作出鉴定评估并出具鉴定评估书。
第五,经营公司成立拍卖公司,定期对需要增值变现的陶瓷艺术品进行公开拍卖。
第六,主办银行为陶瓷艺术品交易人量身定做信贷产品。
第七,经营企业、艺术家、主办银行共同签定三方合作协议,形成相应运作机制和制度。
(二)运作方式
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采取不同的运作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交易类型:
第一种,对需要体现艺术价值和价格的艺术家,将自己的作品委托该经营公司作为总经销。该经营公司按照鉴定评估认定的价格照单收购。
第二种,对艺术品持有者需要即时变现的,经鉴定评估确定价格后,经营公司开具票据,银行即时兑付。
第三种,艺术品持有者对鉴定评估后的艺术品需要委托经营公司增值,经营公司则通过拍卖或再销售等环节实现增值,其增值部分至少七成归持有人,其余为经营公司和银行分成。
第四种,凡从经营公司购得的艺术品,购买人在购买后的一定期限内,需要经营公司赎回,经营公司则承诺不低于原购买价的80%予以回购。
第五种,艺术品持有人在获得价值价格认定后.既不变现,也无须增值,而需要以此融资,则可作为抵质押物从银行获得不低于艺术品价格七折金额的贷款。银行的风险控制主要体现在经营公司预存保证金,经营公司的风险控制在于获得打折以后的抵押物。
第六种,对有融资需求的艺术家、陶艺家、收藏家、商家进行授信。其授信的额度由鉴定评估委员会作出判断,同时由经营公司为银行提供担保,借款人为经营公司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