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窑是官窑中的一种特殊类型,仅见于明清两代,是中央政府在景德镇设立的专门负责御用瓷器生产的机构,产品专供御用是其最显著的特点。
所谓御窑瓷,是指专供皇家使用的瓷器,在器型、纹饰上均有严格的礼仪规定,等级森严,均与《车服制》严格对应,错用或擅用均为重罪。御窑瓷在严格的等级规范下,作为皇家专用的瓷器,其下细分为:皇家瓷、王府瓷和一品宫瓷。
御窑在宋代官窑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北宋时期,著名的越窑青瓷,已专门供奉皇室。至元十五年(1278年),元世祖忽必烈在景德镇设“浮梁瓷局”,专为皇家烧造瓷器,并兼造漆器、棕藤、马尾、笠帽等。明洪武年间,太祖朱元璋在景德镇珠山设“御器厂”,此为御窑之始创。清代将御器厂更名为御窑厂,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是御窑的鼎盛时期,也是我国古代制瓷工艺的历史高峰。
御窑作为皇家窑厂,与皇室的命运和国家的前途息息相关。到清末,国力衰微,内外交困,景德镇制瓷业受到严重打击。随着清王朝的灭亡,续烧五百多年的御窑在历史的风雨中熄灭了炉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