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意”与其它美学思想的联系
“意”在陶瓷绘画中占有主要位置。它不是独立的、绝对的,而是与其它美学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从而构成陶瓷绘画艺术的审美特征。这些联系主要包括意与气、意与象、意与法、意与境。
1、意与气。 “意”是中国古典美学的最高理想,而 “气”则代表着中国哲学中人的整个生命。气与意是综合、整体性的,在有机的相互运动中, “气”贯穿于整个艺术作品之中,融入画面的每一个局部,给予物象以生命的灵魂。这种生成方式是由“气”到“意”的表现,它能够推动意象达到意境的最终升华。
2、意与象。 “象”是中国艺术论的基本元素。在中国美学中常以“象”为命题,如:观物取象、象外之象、澄怀味象,超以象外等等。美学中的许多主要理论,如“形神”、 “气韵”、 “意境”等都建立在“意象”的基础上。“意”与“象”的关系既体现出事物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又体现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立象以尽意”,就是说要把心中的意思说出来,就要依靠“象”。这个“象”主要指有形的形象, 也指借助具体的形象用以象征、暗示的虚构的形象。 “意与象”一方面是不可分的,客观物象启迪画意。意由心造、象以意生、意象相渗、意象合一浑然一体,观象而得意;另一方面, “意”与“象”又游离而出,得意忘象、离象得神。象的构成,是感觉与知觉结合,不仅反映了事物的个别特性和属性,而且把有关材料联合为完整的形象。
3、意与法。 “意”与“法”作为一对基本的美学概念, 二者相互依存。 “意”的抒发、传递, 人能感知和领略。艺术中的“法”则必须转化为一定的外观形式,这种形式要通过绘画中的“法”即“笔墨”来塑造出外在的形式。这种“笔墨”形式是通过以意造形,用心于意,而不刻意与法,其形象所产生的神采可引发人们的审美联想,从而达到感性与理性,情感与理智,无目的与有目的的高度统一。这便是“意”与“法”的辩证统一关系。
4、意与境。 “意境”是艺术家在创作中追求的最高理想。 “意”与“境”是客观与主观相互依托的产物,是情与景,意与境的统一。
《易经》中提出“立象以尽意”, 可以说是意境理论最早的源头。而“意境”这一概念最早见于唐代王昌龄的 《诗格》,其中谈到了诗有三境, 即:物境、情境和意境。他强调主体和客体相契合的关系,在真正意义上推动了中国古典诗学对意境的挥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