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桂英大师指导其子曾良)
第一节 家庭传艺
家庭传艺是一种传统的、广泛的、延续至今的传艺方式。宋以前,没有或很少有规模较大、人手较多的生产工场,从事陶瓷的生产者,绝大多数是家庭手工业。其制瓷技艺是由夫教妻、父教子,一边学习、一边生产,在家中做,在家中学。《世说新语》中所载的丈夫做坯、妻子画坯的故事,就是其中一例。元明以后,陶瓷业出现了较大的工场,虽有请工人、带徒弟情况,然小手工业者还是多数,家庭传授仍是主要渠道。一般技艺不外传,有些;特种技术更为神秘,只传儿子,不传别人。元代的鸾(音銮,景德镇陶瓷行业使用的俗字)窑业(即建造烧瓷窑炉职业),只有魏姓一家世专其技,世传其业。到清代中叶,才由一个都昌姓余的师徒偷偷地学走了(也有说是魏家一姓余的女婿学到了)。至此,建窑业就增。加了一家余姓的。之后,魏姓的只有二个师傅,他们各有一个儿子。儿子艺未学成,二名师傅先后死去,余姓一家即独专其业了。余姓人比魏姓的人开明,他们传子侄,也传宗族,一直至20世纪50年代。景德镇的窑建工人仍以余姓居多,其他行业关键性的技术岗位如烧窑业中柴窑的把庄也是如此。在瞬息万变的瓷器烧成过程中,一窑瓷器烧得好坏,完全决定在把庄师傅手中。能专此技的,原籍都昌冯、余、江、曹等姓师傅都有。但最多的属余姓,而余姓中又以原籍都昌南峰乡彦湾村、升阳村人为最。彦湾村人中有名余恂兰的把庄师傅,技术高超,烧窑户老板争相聘用。民国后期,曾在同一时期担任六座柴窑把庄(通常,把庄是一人一窑)。其侄子余昌代在余恂兰的培养下,也成为柴窑把庄,1952年余恂兰叔侄继续受聘把庄。余恂兰一个人同时担任四座柴窑把庄,余昌代受裕民瓷厂等厂社聘用,也同时担任四座柴窑把庄。1958年市艺术瓷厂组建起来时,全厂有七座柴窑,厂党政领导研究决定,七座柴窑聘任余昌代一人把庄。由于余昌代技术过硬,认真负责,因此七座窑的倒窑事故少,烧成质量高,余昌代连年被评为省市劳模和先进生产者。1960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在全省群英会上授于余昌代为热工工程师。
第二节 带子传艺
带子传艺是景德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挽救特种传统技艺而专辟的传艺渠道。景德镇制瓷技艺,有些高超而神秘,多不传与外人。1949年5月后,党和政府十分重幌传统技艺的继承与发展,对有一技之长特种技艺人员关怀备至,聘请进厂,优遇礼待,有效地激发了技艺人员为新中国陶瓷工业服务的爱国热情,因而许多传统陶瓷能够生产,一些失传品种亦得到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传统名瓷停产,老艺人被迫改行,许多特种工艺濒于失传。1973年后,传统名瓷逐步恢复生产,一些从事传统技艺的老艺人、老工人年已老迈,技艺后继乏人状况严重。1976年,中共景德镇市委根据国务院[1973]46号(关于允许老艺人带子女进厂随父学艺》的文件精神,决定由市劳动部门给招生指标,在市内招收一批特种技艺职工子女进厂,分别安排在青花、古彩、粉彩、颜色釉、雕塑、雕镶、薄胎、仿古等特种工艺岗位上随父学艺,以继承和发扬景德镇传统陶瓷的特种技艺。这批小艺徒进厂时,大多是13岁—16岁。在学习中成长迅速,有些在1-2年内就出了成果。其中学颜色釉的几名艺徒,进厂半年左右,就掌握了颜色釉的配方。一年后,大多数可以独立配制均红、郎窑红、乌金釉和三阳开泰等10多个品种的颜色釉。1979年,获全国轻工业产品银质奖的高温色釉瓷中,就有不少是出自这些新秀之手。当年,陶瓷美术家曾山东的儿子曾继荣创作的大型瓷雕《牛郎织女》和《骑马关公》,在广交会上展出之后,外商竞相订购。
第三节 收徒传艺
景德镇瓷业,自宋代瓷器品种增多和工艺分工细致以后,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发展,陶瓷行业中全部或部分雇佣工人生产的私人企业逐渐发展起来,并一代代地延续。这些被雇佣的瓷业工人,也都是一代一代地由拜师学徒承袭下来。他们学徒的情况,由于陶瓷行业较多,要求不一,因而各有不同。在历史上要求最严的是装小器学徒。明清时,装小器带徒行规是每三年开一次禁,招收一批徒工,招收以后又封禁,谁也不能带徒。这行规至清末和民国时期就只是形式而已,民国时期学徒情况,据调查资料记述如下:
带徒制度一般有老板带徒与工人带徒两种。大小器匣钵、雕塑、彩绘、针匙等业都是老板带徒。老板即是师傅;圆器各业和琢器粉定等业,皆由各工种的工人带徒,带者即是师傅。
学徒性别一般均限于男性,仅彩绘业、针匙业及圆器中的画坯等工种吸收少数女徒工。
学徒年龄各业各工种不同。习惯上学徒年龄多在十二岁以上,二十岁以下。以十五岁左右为最多。琢器业学做坯者须十五六岁。学利坯者十二三岁即可。学草鞋者(淘泥、挑水、挑运匣钵、装坯),因工作劳动强度大,须要二十岁左右方可。圆器业学做坯、利坯,十二三岁即可。学印坯、刹合坯者,因要捧坯上架,须要十五六岁者方能胜任。学打杂者,因劳动强度大,必须二十岁左右,始能克任其劳。学装大、小器坯和学大、小器做匣、利匣,都须要二十岁左右方才适合。
学徒文化程度一般不受限制。因为陶瓷生产分工较细,大多数工种操作不复杂,只须学习一段时间就可以独立操作,边做边学,边做边熟练,没有文化并不影响学艺。所以瓷业学徒,除学习窑户家中管事(包括选瓷)和窑厂中的管事者略须识字以外,其他各业都不受文化限制。
学徒年限根据各工种的难易程度而定。最少者一年,最多者六年。一般情况三年者居多。学粉定做坯须时六年,学雕塑和粉定利坯须时五年。学圆器各工种和彩绘,一般都是三年。但学琢器中的“草鞋”和圆器中的打杂,都只须一年。
学徒待遇各有不同。除由老板或师傅供给伙食外,按年给与津贴,民国后期因为币值变动剧烈所以工资都是按大米计算,1947年时,徒工年龄较大者,每年给米2担,小者给米1.5担。行业不同津贴也各有异,脱胎业徒工,第一年津贴白米1担,第二年2担,第三年2.5担;二白釉业学徒待遇,第一二年津贴办法与脱胎相同,第三年可得其应得工资的80%,其余20%由师傅收用。
学徒期满出师,徒弟须请酒1席或2席,这种酒宴名日出师酒以酬师劳。同时兼有向公众表示身份作用,便于求职或受雇。
1949年4月后,徒工制度没有了,统一由政府劳动部门招收,然后分配到各瓷厂。进厂后不叫徒工,叫新工人。新工人按工种跟班学习,跟班劳动,到能够独立操作时,即顶岗生产。工资亦按国家统一规定等级发给。改革开放以后,私有企业和个体瓷户都能自由聘请工人,亦能自由招收徒弟。时间和待遇由双方协商而定。
1983年12月,省陶瓷工业公司针对手工艺陶瓷产品走俏市场,但手工传统生产的技术人员却日益减少的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加紧培训陶瓷手工技术力量,请有技艺的老师傅传艺带徒的措施。挑选了一批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这一行业的青年,精选了一批在职或退休的老师傅,采取在带徒传艺上可以父传子、自找对象、组织推荐三结合的办法,尤其是大力提倡父传子的师徒结构模式。为了鼓励收徒并带好徒弟,单位采取带徒补帖的方法:在职老师傅带一名徒弟,由单位补帖6元至8元作为带徒津贴;退休工人带徒,按原工资级别补满工资。带徒津帖只限于带徒期间,带徒期满后随即取消。学艺青年在学艺期间每月发给生活费18元至24元,其他一切待遇均同本厂劳动服务站其他就业青年同等享受。学艺青年的生活费和老师傅带徒津贴由大厂负担。工资基金指标可在各厂劳动服务站工资指标中增加,由各厂劳动服务站按月专项列出,报公司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