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窑 “一满二烧三歇火”是窑工们在长久的生产实践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只有把好满窑、烧窑、歇火(达到瓷器烧热即停火)三关,才能烧出好的制品。满窑是第一关,即将待烧的坯匣按不同窑位属地科学地排列,控制火焰的流向,俗称“错拉”。
景德镇五代至宋都是龙窑烧瓷,其装窑技术,根据坯件的大小、厚薄、釉色以及烧成温度等要求,利用窑的不同断面、坡度、抽力、冷却等情况合理安排窑位,先从窑尾装起,按投柴孔的距离,分段分行逐步往下装。装窑时,须将窑底的垫砂扫平,垫砂的厚度一般为15厘米-20厘米。接着将垫圈摆匀放稳,垫圈的高度一般为3厘米—5厘米,然后将坯件叠装于垫圈上。每柱坯间隙一般为3厘米—4厘米,距离窑墙约为10厘米。无釉的坯件,前后可相靠不留空隙,有釉的坯宜留l厘米左右的空间,以防止制品互相连粘。坯柱的高度,距窑棚至少留2厘米,但空间不宜过大,否则,烧成时不存火。装坯时,要对正投柴孔留好火坑的位置,宽窄要求适宜,一般为10厘米—15厘米。每柱坯件要求装得正直,不歪不斜,并坚持做到摆垫定位,火路均匀。
元代蒋祈《陶记》谓“审厥窑位,以谨布置,谓之障窑”。《陶说·卷三说明》中称:“坯人窑,上下四角,周详审视,有无疵谬。必体质完美,然后盖匣封固、起火。窑座,前宽六尺,后如前,饶五寸。人身六尺,顶圆。龙缸大样、二样者容一口。三样者,一窑结砌二台,容二口。青窑比缸窑略小,前宽五尺,后五尺五寸,人身四尺五寸。每座烧盘碟中样器二百有奇,稍大者一百五十有六。大碗二十有四,尺碗三十,大坛十六七,小酒杯五六百”。
清代,唐英《陶冶图说》:“坯成装匣,付窑户人窑,分行列之。中间稍疏,以通火路。火有前、中、后之分,前火烈,中火缓,后火微。量器之宜称,配合窑位。”
民国时期,柴窑一次装烧瓷坯10吨—15吨。紧挨窑门的区域称窑头区,炉栅及灰坑‘均设在这里,炉栅由68只大器匣钵组成。大肚区焙烧瓷器时温度最高,一般在13000℃-1320℃之间,通常焙烧上等细瓷或高温颜色釉瓷。小肚区位于窑体之后部的低温区,焙烧瓷器时温度在1170~C-1260~C之间,此处通常焙烧普通瓷器或低温颜色釉瓷器。烟囱底部之空间,称余堂,这里的温度一般在1130℃-1170℃之间,焙烧土匣或粗瓷。在观音堂内则装烧用作修窑的窑砖坯。窑底(即窑床,为装烧制品的承载底板)底板上通常平铺一层窑砖(或作一层三合土地面),上铺一层0.2米—0.3米厚的紫石英砂(俗称老土子)。
20世纪50年代,景德镇窑的装窑方面有其独特之处。烟囱内也装有多排匣柱并装烧少数瓷器及火砖。景德镇窑是从窑的后部装起,连烟囱下部也装烧少量的低温青釉粗瓷或珐花釉瓷器,这是其它类型瓷窑所未有的。一般的情况是:烟囱后壁下部突出的观音堂长约80厘米,窑位内及余堂左右二方边缘下部的斜出部分满装火砖,而“余堂”中空长约2.6米部分装19.5厘米(五寸)的大器匣钵柱约八排,第1、2排6柱,3、4排7柱,5、6排8柱,7、8排9柱,其高度均比挂窑口高70厘米—80厘米,而低于望火孔12厘米—30厘米。不过这些匣柱只在下部20个—30个匣钵内装烧瓷器,上面全是空匣,其目的主要是利用这些匣柱分排挡住由挂窑口下部冲来的平行火焰,使其转变通行方向,往上冲升,起到促进通风顺畅的作用;其次是可以作为固体热源稳定烟囱底部温度,减少抽力波动。加上烟囱断面积较大,装些匣钵柱也可以做某种程度的平衡,用以维持动压控制流速和适应流量;挂窑口处装砌临时吸火孔。镇窑之挂窑口在窑身与烟囱的交接处,此处为底宽约272厘米、高约235厘米的半椭园形甬道。在装好烟囱内下部余堂处所有匣柱后,即在此处分装8柱大器匣钵,并使每两匣柱均有约8厘米的空隙,将匣钵蘸上调好糊泥封闭其上部空隙,而只留下端近窑底约24厘米(一般为5个大器匣钵)的空隙不封,使窑身与烟囱底部全被隔开,只有下部一排7个宽8厘米、高24厘米的长方孔及两个靠两侧墙下宽约27厘米的尖劈形为其火焰道路,它兼备了一般倒焰窑的遮烟板与吸人孔两项作用,为其它窑式所少有,故称之为临时吸人孔;窑身内匣钵柱的装法。由于窑身前宽后窄,如果全装口径约35厘米的小器匣钵,则后端不易排列,影响火路;若全装口径在20厘米以下的大器匣钵,则稍大瓷器无法装烧。因窑身长度约15.7米,前面紧靠火床处有60厘米-70厘米不装匣钵,故只有15米的长度可装瓷器,参考景德镇多年积累的经验,只有在窑后部装大器匣钵,窑前部装小器匣钵,或在大小匣钵之间装2排—3排七、八、九寸中等匣钵则火路较易安排,烧成质量也较有把握。根据每个窑的长度及所装烧的产品品种不同,各个窑所装的匣柱排总数及大小器匣钵柱排数的搭配也稍有不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全窑的总装44排—46排,窑前端装35厘米口径较大的小器匣柱17排—22排,窑后端装19.5厘米口径较小的大器匣钵柱(五寸灰可器匣)10余排,再装21厘米口径匣(6寸蓝边三大匣)10余排,两者共计22排—28排。有的窑在此大小匣柱之间,装设中等的匣钵柱2、3排。如果大器匣钵柱多装数排,则小器匣钵柱自应少装数排,不过应以不少于17排为限。同样的理由,如果小器匣钵柱多装数排,则大器匣钵柱自应少装相应窑位。在前面口径较大的小器匣钵窑位区域内,不论窑身宽度的变化,每排全装十柱,即以窑身中心线为界,两侧各满装5柱。左方一侧俗称“起手”,右方一侧则称“落手”,各柱称呼为“当门”,左方紧靠当门的一柱称为“起手四托”、“起手二托”,最左紧靠窑墙的则称为“起手墙下”,右方紧靠当门的一柱则称为“落手四托”,次为“落手三托”、“落手二托”,最右靠墙的一柱则称为“落手墙下”。而在每柱之内因其上下高低不同又有一种习惯叫法,靠窑底兜脚一手匣钵称“重一”(一手为7个高约9.25厘米即三寸小器浅匣钵,全高约64.75厘米。如果系装设其它类匣钵,以此相当高度推算),面上第二手为“重二”,再往上便是“重三”、“重四”、“重五”……直至装靠窑顶蓬。最上面的一手又称作“表头”。到了后面大器匣钵窑位区域内,其每排所装柱数则不似前面小器匣钵窑位每排统统装10柱,而要根据窑身宽度变化予以增减,每排自11柱至14柱不等。本窑为窑身甚长、左右对称的平焰窑,自应如上所述分排满装,并应注意到左右对称。如果有尺寸甚大或甚小的匣柱满装时,必须在两边窑位对称之处各装一柱,或仅在中央满装一柱,切忌在一排匣钵柱之内将大小口径的匣钵柱装得过分参差不齐,使火焰流在窑内左右两方行程速率不一致,通风不匀,产生窑内温度悬殊过大的恶果。但是在全窑所有匣柱每排之间所留的空隙,也就是所谓“横行火路”,有多种不同差别,大抵是由后往前渐次缩小,与普通装窑的原则有所不同。
槎窑满窑同柴窑满窑相似,从窑炉后部满起,全窑共满33排匣柱(俗称“路”),每排所装的匣柱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