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冶陶始于汉世”?
景德镇制瓷业究竟起步于何时?查阅一些谈论景德镇的书籍,几乎都有这样一种说法:“新平冶陶,始于汉世”;到南北朝时,至德元年(公元583年),陈后主在建康(今南京)大造宫殿,新平镇民受命烧制陶础,然“巧而弗坚。再制,不堪用,乃止”;隋朝,大业年间(公元 605~617年),新平镇作狮象大兽二座,奉于显仁宫;至唐代,武德年间(公元618~628年),昌南“镇民陶玉者,载瓷入关中,称假玉器,且供于朝,于是昌南镇瓷名天下”,后人称之为陶窑。同期,镇民霍仲初等制瓷进御,其器色素质薄,佳者晶莹如玉,后人称之为霍窑。
以上说法都声称“据史料记载”。如此说来,景德镇的制瓷历史应当可以追溯到东汉时期,迄今至少有1700年以上的历史,到唐代这里生产的瓷器已经向中央王朝进贡了,也就是说唐代初期昌南镇的制瓷技术水平已经很高了。
然而,上述说法所依据的“史料”究竟是什么呢?就现有的资料看,这些“史实”首先出现在乾隆48年(1783年)的《浮梁县志》卷十二“杂记”中的“述旧”篇。根据著名陶瓷史学家刘新园先生的考证:
1.清代以来谈论景德镇汉唐时期瓷业的所谓“根据”均来自清代初期的文献《昌南历记》;
2.清初的地方耆旧吴极的《昌南历记》一书,大约成书于康熙、雍正之际(此时距唐代武德时期已经一千多年了),虽未能刊行而亡佚,但乾隆7年(1742年)和48年的《浮梁县志》中有所采摘,故保存了不少遗文;
3.《昌南历记》中有关汉唐时期景德镇瓷业情况的记述,在乾隆7年的《浮梁县志》中未予摘录,显然是当时的县志编撰者认为其说不足为据;乾隆48年的《浮梁县志》虽有采摘,但并没有编入记载景德镇瓷业的“陶政”篇,而是放在记述鬼神与轶事的“杂记”卷“述旧”篇中。编撰者把《昌南历记》的有关文字编入 “杂记”卷,其用意显然是为了表明有此一说,而没有把它当作严肃、可靠的史料;
4.乾隆7年志对《昌南历记》一书的评价是:“考据不必尽核,时与正史抵牾”。
那么《昌南历记》关于景德镇汉唐时期瓷业的记述与考古资料和权威的文献记载是吻合还是抵牾呢?
(1)近三十年来我国学者特别是景德镇的陶瓷考古工作者几乎踏遍了景德镇和浮梁县境内的每个自然村落,竟未发现一块与窑具共存的唐代瓷片,更无唐代初期的遗物;
(2)景德镇境内五代瓷窑的成型和装烧技术与唐代的越窑、定窑相比还显得相当落后,那么唐代初期的制品会比五代更好吗?中央王朝会命令该地贡瓷?
(3) 晚唐人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记述景德镇所在县——浮梁县的特产时,仅列茶叶而瓷器则只字未提。假如唐代景德镇瓷器“天下有名”,并有“假玉器”之称,中央王朝又有诏贡瓷,那么李吉甫决不会不知。《郡县图志》不载浮梁产瓷,显然是因其时还没有瓷器生产,即使有的话也绝不能称之为名品,更不会上贡中央王朝了。
鉴于《昌南历记》成书于时间较晚,书中所述的汉唐窑事又未能说明来源,且与考古资料和权威的唐代文献相抵牾,因此不能把它当作研究景德镇陶瓷历史的根据。
如今有代表性的意见是,景德镇瓷器的烧造历史不早于五代。可以认为,唐代末期到五代,是景德镇瓷业的起步时期。事实上,景德镇地区目前所发现的最早的瓷器实物是五代时期的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