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以来,景德镇瓷器走向世界,从而使China既是瓷器,又是中国的双重名词。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景德镇却一落千丈,洋瓷充斥市场。江西省主席熊式辉为了挽救中国的瓷器,特聘实业家杜重远任江西陶业管理局局长。杜氏到任后,对瓷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其中窑业又是重点,主要有下列四点。 一、取消窑禁 所谓“窑禁”,就是禁窑不烧,据资料记载,始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在此之前,槎窑有七、八十座,处垄断地位。后来槎窑被洪水冲毁,修复后也只有28座,在这期间,柴窑从四、五十座发展到七、八十座。因为,窑的前半部份,可烧脱胎、粉炭、雕削等高档细瓷,后半部份,还可以烧原在槎窑烧的四大器、灰可器、二白釉等粗瓷,从而取代了槎窑的垄断地位。于是,柴窑业的行会组织陶庆窑,逐渐摒弃沿用原槎窑的习俗,自立法章,其中有加长窑身,取消“包青”,即装坯人窑,便搞窑位和数量收取柴钱,不负黄、爽、倒塌责任,最重要的一条为窑禁。原来为三日一烧,是年,窑柴涨价,陶庆窑总老板冯承就宣布六日一烧。这一招,虽然遏制了柴价的上涨,却若了做窑户,由于烧窑次数减半,出瓷亦减半,导致生意受损。另一方面,厘税亦减半,以致浮梁县衙张榜晓谕。文曰: ……景德市面及敝卡厘会,专恃瓷器为大宗,而瓷器行销之广,尤在窑户出货之多,源广川流自臻,繁盛每岁人秋,以后贩运络绎,厘倍加收。乃今年到镇客商依然云集,而厘收不起色,访由(烧)窑户把持所致。盖烧瓷向系三日一窑,今夏大水之后,有等刁贫窑户资本不充,又恐他人获利,竟敢私立禁约,概须六日一窑,以致各做户积坯如林,客商无从购买,不但市厘闭困,抑病商碍,延误大局,移请示窑禁等情到县,准此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陶庆窑帮绅首人等知悉,尔等须知景镇烧瓷向系三日一窑,务须率由旧章,一律赶办,倘有刁贫窑户仍前把持,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拘案严惩。本县益商裕厘起见,决不稍从宽贷,各宜凛遵,切切特示。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又因银元折纹银差价问题导致长时间禁窑。因一块银元只含银七钱二分,形成与一两纹银的差价。做窑户卖瓷器一块银元折银七钱八分,而烧窑户收烧瓷费只肯折银七钱三分五厘。经浮梁县调解和息,以后又常禁窑,官司打到了饶州府、江西省,都未彻底解决。迨至民国,窑禁依然如故,有时十日、十五日,多达二十日。杜重远认为这是窑业最大的危害,于是当机立断,宣布永远取消窑禁。布告如下: 江西陶业管理局取消窑禁布告. 查景德镇窑业,历史悠久,中外驰名。只以墨守成规,执一不变,分行立派,各自为谋,致千百年来光荣之历史与广大之销场,竟为洋瓷所夺去,言之殊堪痛心。本局长洞悉积弊,力除恶习,以改良中国瓷业为职志,莅位以来,细心研讨,觉陋规之大,莫大于窑禁。因一经窑禁,坯场积坯日多,无法工作;瓷商购货缺乏,只得坐守。内防生产,外失信誉。加之窑身容积放大,倒爽等弊定多,烧窑次数减少,所耗费用必巨。久之,坯户亏损,瓷商裹足,必至同归于尽而后己。自今以后,永远取消窑禁,不得面从背违,仍蹈以前积习,致于咎戾!仰即遵照,切切此布。 局长 杜重远 民国二十四年四月四日 布告是一道向封建把持的攻击令,打开了以陶庆窑为代表垄断窑业的大门,得到了广大搭坯户的拥护。此后,烧窑自由,再也不受行会的约束,并出现了“烧春窑”、“烧撞火窑”的新现象。春窑本是被禁的,现在反禁开烧。烧撞火窑是某一座窑如果开烧,则坯的数额不够,于是,几座窑友酌情协作,将自己的存坯,迁到某窑烧制,使早出瓷器,多出瓷器。 二、实行工资制 以前,窑工做工不仅没有工钱,还要花钱买位子,许多陋规摊在搭坯户头上。杜重远接受饶华阶先生的意见,取消吹灰肉等所有陋规,实行工资制,由窑主发给:,烧瓷柴钱提高一成,为弥补开支工资之不足,并拟将工种人数作适当调整。下面是饶华阶重订的工种及其工资。 把庄一名,每次窑4元4角。 佗坯一名,每次窑3元5角。 架表一名,每次窑3元。 收兜脚一名,每次窑2元8角。 ; 小伙手一名,每次窑2元8角。 打杂一名,每次窑1元7角5分。 推匣屑一名,每次窑1元7角5分。 三夫半一名,每次窑1元6角。 二夫半四名,每名1元2角,每次窑4元8角。 一夫半二名,每名8角,每次窑1元6角。 满窑店工人二名,每名1元6角,每次窑3元2角。 每次窑合计银元31元2角。再,乌煤向例归窑工买菜之资,现改为窑主所有,由窑主每月发给窑工每人油、盐、菜一天1元5角,并包括满窑店在内,共计银元7元2角。 饶华阶的建议,裁减收兜脚工一名,端匣钵工一名,并在陶业局的模范窑厂实施。广大窑工对实行工资制异常拥护,搭坯产也感到合理和方便。在推广过程中,只感到收兜脚工不能减,这脚位子工夫太重,还有满窑工人两人满窑体力不支,于是恢复了原来的数额。 三、缩短窑弄 在清代同治年间,柴窑在烧瓷柴价等方面,有很多是参考槎窑传统行规的,烧窑户与搭坯户之间,无重太矛盾发生。光绪十年(1884年)特大洪水,将所有槎窑几乎全部冲毁,虽经恢复,也只有28座。在此期间,柴窑得到了迅速发展,多达七、八十座,从而取代了垄断地位。于是,摒弃了原来的传统,订出了许多只符合自己利益的规章制度。特别是窑前面的小器部分,搞满坯担数收取柴资,凡黄、爽、倒塌等皆不负责。更有甚者,为了多烧瓷器,挛窑时,不断扩大窑弄,长达6丈有余,由于窑身长,致使火力不均而黄爽,窑篷高,致使在熔化时底层匣钵不支而倒塌。杜重远深恶这一陋习,以江家窑为模范窑,委饶华阶为经理,改良管理和缩短窑弄。新挛窑弄长4丈7尺,高1丈6尺。新窑挛好后,以陶业局名义广告众窑户,凡新挛窑者,均先向局里登记,由局派员实地丈量后,搞规定尺寸挛砌,通过多方面的不懈努力,一年后,搞新尺寸挛窑达30座。此后,倒窑事故大大减少。 四、成立陶业维持会 三窑九会和陶庆窑形成于明末清初,他们各自把持一部份势力。制定许多陋规陈俗,阻碍了生产的发展。民国十六年(1927年)国民革命时,虽然各行业成立了公会,仍前面仍冠以XX窑、XX社,换汤不换药。杜重远将这几个上层组织统统解散,成立“陶业维持会”,彻底改组原理事会,从此,陶业局的新政,得到了较为顺利的实施。 以上四点,得到了广大搭坯户和工人的拥护。民国二十四年五月,杜重远因“新生事件”被捕入狱,不仅,许多陈规陋俗又死灰复燃。但窑业改革的前三点一直在延续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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