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在与书画界的一位朋友聊天时,谈及到他的年收入时,他告诉我:“我一年画出700多幅画,平均售价为2万元。一年的收入也不过1500万左右!”
“哇噻!年收入1500万元!还‘只不过'?这可相当于1500个民工的年总收入了!”我不禁惊呼起来!
“这有什么呀!看把你惊得!与大腕相比,我不过是个‘小腕'!与专业的相比,我还是个业余!人家‘大腕画家',年收入都是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一两个亿!咱算啥呀!哈哈……。”他很不以为然!
“一年能画出700多幅画!也太高产了吧!画这么多,能有几幅精品呀?”我不禁问他。
不想,他大笑起来:“你呀,真够呆的!什么年代了,谁还讲这个?还精品?哈哈。。。。真有意思!告诉你吧,就我画那些画,我一幅没看上!能多赚钱就行了!”
听君一席话,我心里总觉隐隐作痛!我并不是在害“红眼病”,看了人家挣钱心里不舒服。我认为:一个书画家,假如他的作品确实为精品,物有所值,也无可非议的!关键是你不能去制造“垃圾”骗人钱财!谈及此事,我不由想起那些背乡离井的可怜民工们,他们一年的收入也只不过一万左右。一个“三流画家”,年收入竟是1500个民工的总收入!而那些“一流”“二流”“不入流”的画家年收入竟能高达几百万!几千万!!一两个亿!!!这该是多少个民工的总收入哇?!
那个画家说得“好”:“什么年代了?谁还讲精品,只要能赚钱就行!”
在他心里,只有一个字:“钱!”,完全忘了一个艺术家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和良心!
最可恶的,我认为:还是那少数专业书画家!他们拿着国家的高额工资、领着政府的“特殊津贴”,偷漏着国家的巨额税收,干着坑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他们借着政府给的那份政治荣誉,借助不择手段“忽悠”出来的名气和地位,大批量制造着“垃圾作品”去坑去骗!据我长期观察与调查,曾有一位“著名画家”兼所谓“评论家”有一幅作品竟能拷贝了近千幅!还有的画家自己干脆不画了:去市场买自己的“高仿画”,回家署名、盖印,然后再卖。总之,只要能骗钱,管他是谁!能坑一人是一人,能骗到谁就是谁!能骗多少是多少!“大水快流!”,“宁可不要脸面,绝不放掉一个!”
我们可以回过头来“扫描”一下这些年来,到处堆积如山的“书画”,究竟有几幅能对得起社会、对得起历史、对得起艺术家的良心?!看到这些“作品”,我眼前总是闪现出臭气熏天的垃圾场!
不是还有人在全国“两会”中提出要建什么“书法院”吗?我看这个“书法院”还是缓建为好!既便建了,恐怕我们的后人也会把它改建成“垃圾处理厂”!还不如干脆建个“书画垃圾”处理厂,专门处理那些“著名书画家”的“垃圾作品”,以净化艺术市场,净化我们的精神家园!
是的,画家卖画由来已久:“四王”,“四僧”,吴昌硕,扬州八怪,海派,张大千、齐白石等许许多多的老艺术家都卖过画。所不同的是,这些人就是以这个为生的,不卖画,他们就没有饭吃!尽管如此,他们依然把道德和艺术放在首位,留下了许许多多不朽之作!而今天的书画家,有谁能与之相比?按说;一个专业画家,拿着国家的工资、政府的特殊津贴,理应一心一意去“专”你的“业”,画出几幅经得历史推敲的优秀作品!而有些人却恰恰相反,专门去制造“垃圾”坑人骗人,几百万、几千万、上亿的坑!把主要精力用来忽悠市场,忽悠社会,去炒作,去作秀,欺世盗名,然后骗钱!
我认为:象这样的人比贪官还可恨!比强盗还可恶!
因为,贪官敛财风险太大!如走钢丝,如履薄冰,万一碰到“高压钱”上,会彻底完蛋!盗贼更是铤而走险,万一被捉,会有牢狱之灾!而制造“垃圾”去骗人的画家没有任何风险: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有党的好政策的“空子”,搞社会主义的“文明欺骗”,既合法、合情、又合理,向“赵本山卖拐——骗了人还被言谢!”说不定还会因“贡献大”而被忽悠成“两会代表”,端坐在“代表席”上冠冕堂皇地说大话!
不过,我还想奉劝“垃圾画家”:这些年来“卖垃圾”已经赚了成堆的金钱!还是收敛着点吧,“金融海啸”了,消费者挣钱很不容易,别再接着往下骗了!停下来吧!多画几幅好画,待你不存世了,也给历史留下几幅“存世佳作”,对得起这个时代和艺术家这个光荣称号!
摘自《中国书画报》(贺天飞)
注:垃圾画泛指媚俗的行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