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广是位陶瓷经销商,与其他瓷商不同的是,他的商品均为上世纪50年代至本世纪初、由我市各大国营陶瓷企业所生产的瓷器。他目前用于储藏及销售陶瓷产品的大房子,原为景德镇陶瓷进出口公司的陶瓷储运仓库,里面摆放着各类原国营十大瓷厂所生产的拳头产品。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王志广便对我市各国营瓷厂的陶瓷产品进行过有意识的研究,可以根据瓷器的底款迅速甄别出其生产厂家与出产年代。通过多年的观察,王志广发现这些国营陶瓷企业所生产出的瓷器,由于政治环境以及全市瓷业生产格局的变化,其底款也一直处于变换之中。
而上个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是景德镇陶瓷款识变化最为剧烈的时期。
建国后由景德镇生产出的陶瓷产品,其款识多以贴花工艺附于瓷器外底部,其文字内容多为“中国景德镇制”、“中国景德镇”、“中国景德镇Chi-na”、“Made in China景德镇”。据王志广介绍,大约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景德镇所生产的瓷器如有“Made in China景德镇”款识,基本可断定其为出口瓷,而且可以肯定是由大型国营陶瓷企业所生产。
为了与这些大型国营陶瓷企业的产品进行区分,“大集体”“小集体”性质的陶瓷生产企业会在自家生产的陶瓷产品上,打上带有数字或字母的款识,这些英文字母与数字常代表着某家“大集体”企业的身份,如跃进瓷厂的工号为“6”、胜利瓷厂的工号为“7”。
在王志广的陶瓷仓库内,记者发现了一件由原星光瓷厂生产的粉彩375耳环杯,其底款为“中国景德镇Made in China=N=”,当初星光瓷厂的企业经营性质正是“大集体”。
据王志广介绍,当时景德镇实力最为雄厚的“大集体”陶瓷企业为红光瓷厂、曙光瓷厂、新光瓷厂、雕塑瓷厂这“三光一塑”,各家瓷厂生产出的陶瓷产品款识均有不同。不过无论是原国营十大瓷厂还是“大集体”陶瓷企业,均不会在款识中标注自己的企业名称,但古窑瓷厂却是例外,该厂在当年所生产的青花小碗底部,都统一打上了蓝色的“景德古窑”底款。
原红光瓷厂曾为陶瓷产品打上“寒窑”的款识,这也是一个特例,“寒窑”瓷均销往台湾,并不在大陆地区出售。而这些景德镇老牌陶瓷企业所生产出的陶瓷也会采用类似于“花押款”的款识,最具代表性的便是“龙珠阁”。
景德镇瓷局行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徐晓德向记者介绍,“龙珠阁”商标由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于上世纪70年代注册,并授权给当时的景德镇市瓷用化工厂(现三蕾公司的前身)使用。该化工厂印制了大批“龙珠阁”贴花底款,销售给许多具备一定生产条件、产品质量可以得到保证的陶瓷企业使用,为此当年数量众多的陶瓷产品都可见“龙珠阁”底款。
田锋则告诉记者,解放初期景德镇曾生产过“建国纪念瓷”,其底款为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纪念”字样,他曾在宋庆龄故居亲眼看到过这样一套日用瓷。而文革之前,为了换取外汇,景德镇的陶瓷企业曾生产过大量的仿古瓷,其底款均为“大清乾隆”、“大清光绪”。当年原艺术瓷厂的仿古瓷采用的“大清乾隆年制”等底款,并非手写或刻划,而是直接以印章盖制。
“以前许多国营陶瓷企业———包括‘大集体’陶瓷企业在内,都以盖章的形式打上底款,并不喜欢采用手写的方式。”田锋还提到以贴花工艺在瓷器表面打上的款识,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便出现,“那时的贴花底款是用炭火‘烤’上去的。”
应该说陶瓷款识属于一种特殊的装饰手法,它不仅可以反映历史的变迁,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人类文明的发展。但必须提醒各位陶瓷收藏者的是,“款识”只能作为陶瓷鉴赏的依据之一,并不能作为古瓷鉴定的“万能钥匙”,更不能作为鉴别陶瓷真伪的绝对凭据。
一位资深古陶瓷研究专家对记者透露,将古瓷残件中的碗底或瓶底等带有款识的部分,与后来烧造的陶瓷成品进行嫁接的“接底”造假行为,在陶瓷收藏界早已不是什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