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从事古瓷鉴定并不是件容易事,它要求鉴定者对于历代陶瓷的器型、纹饰风格、釉料特征等各方面都有所了解,于是不少人试图寻找鉴瓷工作的突破点。张子刚的“底足关键说”让许多业余陶瓷收藏爱好者茅塞顿开,便花费相当的精力加强对陶瓷款识的识别能力,但接触后才发现想要熟练地辨别各类款识,其实也具有相当难度的工作。
如果对不同的款识从内容上予以区分,比较常见的就有帝王年号款、官字款、花押款、堂名款、铭文款、吉语款、用途款以及寄托款(也有人称之为伪托款)以及人名款。
明清官窑瓷器中最主流的款识就是帝王年号款,它于明永乐年间出现,景德镇御窑厂遗址就出土过标有“永乐元年”的楷书款陶瓷残件。明代的帝王年号款多为青花料书写,而到了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时,官窑瓷器的款识书写也多用青花,其珐琅彩瓷等品种则采用料彩,乾隆之后的粉彩瓷器的款识则多用红彩。
与帝王年号款相映成趣的则是人名款,这种款识标注着陶瓷工匠、瓷器作坊主、器皿监造者或收藏着的姓氏,而且书写与刻划的位置也无固定模式,或刻于陶瓷的外底(多见于明代中晚期到清代晚期),或书于器皿的外壁。
民国时陶瓷的人名款相对以前变化极大,不仅书写人名,还添加了籍贯、别号等信息,长篇提款屡见不鲜。《景德镇陶瓷史稿》称“民国十七年景德镇彩瓷业有一千四百五十二户”,红店主为将自家的产品与别人区分开来,多会在瓷器上标注绘制者或店主的姓名。
尽管陶瓷款识的品种繁多,但这并不能降低古陶瓷爱好者对它的研究热情,这源于借助对款识的观察,人们可以迅速对陶瓷的文化及收藏价值作出判断。前文就曾提到吕成龙的款识排序法,如果以款识的内容作为评判依据,收藏界也有一个排序原则,依次排列分别为本朝款、寄托款、人名款、字款、画款、简单花押款。
田锋称古陶瓷的款识中纪年款比较多见,而民国时期堂名款曾盛极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