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4月15日《瓷都晚报》上涌山镇王家街古建筑被大批贱卖一文时,我感觉异常震撼,并有挥之不去的悲哀;文章标题是《卖还是不卖》,让我想起早年一部反映拉美国家的影片.片名不记得了,只记得其中一句台词:在风光旖旎的海滩上,荚女如“沙”,当客人问起当地官员时,他感叹道:没办法,穷,有什么、卖什么……
有什么,卖什么,成为贫穷地区一个显著特征,好像他们没有其他的选择余地:
果真是这样吗?
这一大批文物性质的古建筑,真的只有被分解、拆迁之路吗?真的都像英语中的”china”读音:拆了?如果老祖宗有灵,该是如何埋怨我等不孝子孙的?
笔者读文章前后,没有看见政府的影子,只有记者好不容易找上门去时……不说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失职,绝对也是严重“缺位”—也许某家酒店开张剪彩少不了官员到场,而矛盾纠结处,却难以寻觅-本人对《文物法》没有认真研读,但知道有一条“地下文物属国家所有”。地下文物都属国家所有,那么,地表的文物呢?不言而喻,理所当然属于国家—国家的文物谁来保护?当然是拿着国家俸禄一纳税人供养的“国家工作人员”,也称之为公务员了- 国家本身是个抽象概念,具体事务、看得见的“国家”就落实在“公务员”身上了:
当然,都是食人间烟火之人: 当地官员一定也是一肚子苦水:咱们哪有钱去买这些文物啊;现代社会有句名言:不找市长找市场;不一定什么都要由政府来“承包”、“埋单”,不是市场经济吗?文物也不是不可以赚钱自己养活自己的—外地已有成功经验,可以由旅游企业来购买,或者以参股、融资等形式参与进来,既保护了文物,又让旅游企业有固定资产,还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这三厢俱笑的事,政府理应站出来“牵线搭桥”充当缔结良缘的“红娘”-这就是政府的作为!当然,文物现有居住人不能只让利给奸商,而对政府却漫天要价,这也是对自己祖宗的不敬:
与此相同的问题,并不仅是涌山镇,景德镇也是如此-驰名中外的“历史文化名城”,究竟有多少历史供人瞻仰?“拆”字曾经画满瓷都的大街小巷,而这些“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文物啊,曾经政府还把“旧城改造市民的‘愿”大张旗鼓地张扬,我这个市民早就撰文反对这一做法,只是人微言轻,泥牛入海:
北京大学景现设计学研究院院长俞孔坚,他对破坏生态、缺乏人文的“城市化妆运动”的批判是何等强烈?他自己也成功设计了多个“变废为宝”经典,上网随意搜寻便可得知。“工业遗产也是遗产”,成为负有远见卓识人士的共识-“首都钢铁厂”就没有搞房地产开发,而是改建成“中国钢铁博物馆”。上次收藏家马未都来景,我发现一个现象,他对现代人搬迁、制造而来的假文物如“古窑”,并不感兴趣,而对高岭、东埠等地却是兴趣农厚,这才足有识之士!:像红旗、红星、红光、光明这些瓷厂,为什么非要拆除,非要“三红一‘光”’,统统拆光?它们在上世纪五、六、七十年代,也曾经为景德镇、为中国创造出过无限风光啊,为什么不能在这些地方,利用当时的、也是历史的圆包窑、隧道窑等原址、原物,并利用昌江河相联系,修缮成为包含古今的陶瓷博物馆,向后人展示?不会又计划在什么地方制造一个“上世纪现代陶瓷博物馆”吧?那就不是犯错误,而是犯罪。
像这类城市规划、文物保护,完全可以听听民声,没必要坐在会议室里听几个人的一孔之见,又不是人事任命。不仅兑现了公民的知情权,更重要的也是对文物保护的宣传,公民参与了,就会更好地爱护、保护。 (沈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