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景德镇陶瓷学院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正式下发《关于下达2008—2015年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学科名单的通知》(学位[2013]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随后也下发《关于下达我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学科名单的通知》(赣学位[2013]28号文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景德镇陶瓷学院被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该院材料科学与工程、设计学两个学科获批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实现陶瓷学院博士点“零”的突破和几代陶院人夙愿,并填补了国内陶瓷高校教育史上无博士研究生培养之空白。
该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李月明称,此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办学层次取得的又一个新突破,既标志着该院已形成“本、硕、博”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更喻示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之路,朝着建设国内外有影响的名校大目标奋进,属该院乃至中国陶瓷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