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器、瓷业、瓷都构成景德镇城市文化主脉,瓷文化是景德镇之魂。老城区是景德镇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区,是陶瓷历史文化极其重要的载体,围绕建设“江南旅游都市”的战略目标,铸造景德镇“文化之城,艺术之都”品牌,打造以御窑遗址博物馆为龙头的老城区各旅游景点,发展老城区旅游意义重大。
老城区范围主要包括院南起小港嘴,北至观音阁,东起马鞍山,西至十八渡、三闾庙。该区域内陶瓷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承载了千年瓷都的历史精华。精心打造一批老城区景点,可为境内外陶瓷朝圣者提供更多的差异性文化体验。
建议一院成立老城区旅游管理机构。由市领导领衔组成“景德镇老城区文化旅游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承担老城区文化旅游建设、管理与协调等所有工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要求,创新旅游管理机制。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由文广、旅游主管部门及各产权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建议设在御窑厂内,承担老城区旅游的团队接待、门票销售、景点衔接、宣传策划等具体工作。
)建议二院建设老城区重要旅游景点。保护利用老城区文化旅游资源,建设老城区旅游景点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重点打造御窑厂遗址景区、建国瓷厂工业遗址、莲社北路瓷器街(含红店)、三闾庙、里市渡景区、中山路仿古街、湖北会馆、天主教堂、祥集弄民居景区、江家坞27号烧做两行老板故居景区、葡萄架2号烧做两行老板故居景区、刘家弄民窑遗址博物馆等景区。依照国家《文物保护法》和《景德镇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等要求,由旅游局负责,规划和文物专家参与,对《景德镇老城区保护整治与更新详细规划》进行修编,使老城区旅游景点建设工作有法可依。将老城区旅游景点按照旅游产品的要求实施概念性的整合与包装,按社会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的方法,盘活文化旅游资源,通过政府投入与招商引资相结合,推进老城区旅游产品的开发,展示历史文化名城的古韵风貌。
建议三院筹措老城区旅游点建设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谁开发、谁收益”的原则,做到分步实施、有序开放、尽早收益。首先是政府投入。主要在如下四方面院一是御窑遗址博物馆项目(目前进入第三期工程,将投资5000万元);二是收购古民居资金,主要对祥集上弄5号、7号两栋古民宅进行收购,祥集上弄9号房屋进行拆除;三是古街口特色牌楼及莲社北路瓷器街牌楼的建设;四是三闾庙模拟帆货船的建造。其次是通过招商引资等市场化手段,各景点产权单位积极引进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再次是各景点产权单位自行投入。各景点旅游功能完善所需的少部分资金,由产权单位自己解决。此外,还可以对部分景点办理好房产证,进行抵押贷款。以老城区文化旅游门票销售权捆绑贷款。通过上述途径筹措资金,可以加大对古建等文物的维护,达到完善旅游功能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