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陶瓷协会在巡查中,发现我市.锦绣昌南.内有两家陶瓷商店内销售的陶瓷产品,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均打上了.景德镇.商标,侵犯了.景德镇.商标使用权。为此,市陶瓷协会将状告这两家陶瓷经营店。
涉嫌侵权产品被扣押
在接受采访中,市陶瓷协会市场部部长王淑敏向记者介绍,市陶瓷协会工作人员在.御龙镇窑.、.玉凤凰.两家陶瓷商店内巡查时,发现其销售的茶具、餐具、花瓶等多种产品,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印上.景德镇.商标进入市场销售。
市陶瓷协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其办理相关授权,但两家店主均未理睬。于是,市陶瓷协会打算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这两家陶瓷商店。
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相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陶协(权利人)一方如对.御龙镇窑.、.玉凤凰.两家陶瓷商店(侵权人)进行法律诉讼,法院将受理其申请证据保全。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告诉记者,在法律上,权利是相互对等的。如果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确实被侵犯,侵权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侵权人涉嫌侵权产品并未侵权,权利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御龙镇窑.、.玉凤凰.这两家陶瓷商店销售的涉嫌侵权的陶瓷产品已被悉数扣押。
记者从市陶瓷协会了解到,根据《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相关规定,.景德镇.商标是市陶瓷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商标,属江西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任何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陶瓷产品、陶瓷外包装和门店招牌上标注.中国景德镇.、.景德镇.、.景德镇制.等文字字样,都必须经市陶瓷协会批准,办理商标许可使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三步走”加大维权力度对于市场上销售的陶瓷产品侵犯.景德镇.商标权的情况,我市有关部门将采取怎样的举措去处理呢?市陶瓷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办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第49 号令,实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市陶瓷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办将采取.三步走.的办法,维护.景德镇.金字品牌的良好声誉。第一步以宣传教育为主;第二步开始联合执法行动,打击侵权行为;第三步将持续打击侵权行为,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法规。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陶瓷经营店主。他们坦承,只要收取的商标使用费在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店主们还是愿意申报许可使用的。同时,他们还表示,有关部门应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去收取许可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