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款识是用于作品制作年代、作者姓名或使用者堂名的文字记载,是古陶瓷鉴定和收藏中较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署款的作风由来已久。汉末南方青瓷中有加年月作者款识,系仿官工铜漆作法而来,因之可作断代鉴定之依据。唐代北方桶形贴花水罐多印姓记。五代到宋,南方瓷器瓶类有刻年月姓氏的,北方瓷枕则有店铺姓氏戳记。五代至北宋初,北方白瓷中常有“官”、“新官”的刻款;在宋代的瓷器中,也见有“大观”、“政和”等带国号的款。宋代北方耀州窑瓷器也不署年代,惟偶尔见到其他题款。
南方青瓷有署干支年代款和“河滨遗范”字样的。在元代,景德镇的瓷器中常有“枢府”、“太禧”款识的。这些都是和官方用瓷有关的记年款。明代瓷从永乐朝起始有署款写上某某皇帝的年号,如“大明成化年制”等字样,以表示年记。这种年款,为宫廷烧制的,叫“官窑”款;有一部分是民间使用的,叫“民窑”款。但也不是全署,明永乐青瓷器不署款。从宣德起才使用边款和底款。明代官窑瓷除署年代款,已常见私家款识,如青花大盘小碗题“玉堂佳器”。
德化白瓷佛像常署塑像作者名作为款识,如何朝宗。一般鼎炉类,则虽盖一小方印,但字迹多不明白。至于仿犀角杯普通器物,均不加印记。清代官窑瓷署帝王年款,一般瓷器署私家款识
较多,都是购买瓷器者在订货时要求加上的,署烧造艺人款的很少见。还有殿名款(如体和殿)、堂名款(如中和堂,这是康熙皇帝在圆明园居住过的殿堂)、齐名款、轩名款、赞誉款、吉祥款、陶工款、供养款、干支款(如康熙辛亥中和堂制)、花样款(如白兔、双鱼、折枝花朵等)等。民国初期,几个当政者如,世凯、徐世昌、冯国璋等都在江西定烧过一批彩绘案头陈设瓷,由景德镇绘瓷高手制作。其中为,世凯称帝所 制的瓷器叫“洪宪瓷”,署有“居仁堂”款。而今,仿器中尚有署“洪宪年制”款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