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艺术圈就骨子里面有仿名家、造假之风,他根深千年,盘根错联。收藏行业认为收藏是考眼力的,买到假货也不能声张。这个其实是一个法律的缺失,同时也成为骗子们逃避惩罚逍遥的借口,于是随着近几年艺术市场狂热,赝品开始大规模泛滥,甚至到难以控制的地步。越是高职称的艺术家他所要面对的仿制现象就越普遍,这些作品通过地下灰色的渠道,以早期作品,年轻作品,个人收藏品,官场礼品等等各种缘由堂而皇之成为骗子们牟利的高级装备。在目前业内观察,主要的流通在艺术品拍卖,收藏品市场,而一些思维先进的利用印制画册、以高价拍卖、制造与艺术家的假合影,书写的资料张冠李戴等手段将赝品赋予了身份证,在市场上销售。赝品有极其拙劣的作品,也有造得几乎乱真的作品,扰乱了艺术市场的正常秩序。
赝品在艺术市场大量出现,不但损害艺术家的利益,更打击了收藏者和投资者的积极性。一方面,赝品的出现导致卖家神经紧张,对这类艺术家的兴趣减弱;另一方面,买家作为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赝品成为艺术市场投资的一大风险,导致市场信任度低,收藏投资者望而止步。
我国艺术市场起步较晚,对艺术市场的管理还不完善。关于制假售假,在相关法律条文中有明确规定,但在艺术品市场中却没有相应的细节规定和明确的司法解释。国内法律上的空隙使造假者有机可乘,各种拍卖会更成为销假的温床。据《拍卖法》规定,如拍卖公司事先声明不保证拍品真伪,则不承担由于出售伪作造成的法律后果;同时,《拍卖法》还规定拍卖公司要对委托人身份保密,只有司法机关才能调查委托人。这些规定,使艺术家作品权益受到损害时难以找到被告人,无法主张权利。虽然一些信誉好的拍卖公司努力创造真品环境,但由于拍卖公司专业力量和精力所限,无法对所有作品进行准确鉴定,所以拍卖公司不能对作品保真。根据规定,作为消费者购买到赝品后,要经至少三名国家级鉴定师书面鉴定才能退赔。而如何找到权威的鉴定师,鉴定师会不会出具赝品鉴定证明,这使拍卖后的退赔面临极大困难。面对赝品,艺术家和买家都表示无可奈何。
有的收藏家认为如果要杜绝赝品要从严打造假售假源头抓起,其实这个也只是一厢情愿,为什么呢?
赝品“鱼目混珠”,难以像对待其他商品一样打假。
1。在很多赝品不是仿大名家,而是仿一些“很偏”的名家。以前根本不可能在市场上出现赝品的艺术家如今也有很多人愿意仿其作品,让识别难上加难。
2。记得景德镇政府曾经对珠山八友的仿制现象进行了一次打假,这次打假在法律上因为珠山八友的后人们提出了法律制裁要求,使得这一次行动有着法律基础依据,加上珠山八友的后人们都是大名家,社会地位高,所以这一次政府是下了大力气,对各种店面,作坊进行了扫荡,一时间风声鹤唳,仿制现象有所收敛,可是这个风头一过去,仿制赝品又如潮水般的涌来了。这种现象的出现就是因为赝品存在其实是因为有市场需求,贩假者利用收藏家的鉴别能力的差异,大做文章。
3。许多大名家对于仿制自己的赝品也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但是因为无法对仿制者进行制裁,从而无法形成有效的打击。比如,抓到了一个贩子卖假货,或者某个人正在作画赝品,那也最多是对发现的这些赝品进行没收和销毁,而对参与者也至多是行政监管部门的警告而以,对他们无法产生有效的杀伤性,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等,也只能是针对大型的人员组织才能进行有效的打击,可是这类人群,是来无影,去无踪的,最后只能是让相关的艺术家得不偿失,所以,久而久之,艺术家也累了,疲了,逐渐地将这些任务交给了自己的亲戚和亲信的经纪人进行维权。而亲戚和经纪人地精力也有限,使得,作假者有漏洞可钻。
4。真赝品的检验没有一个客观标准,对于在世的艺术家还有一个最终的仲裁归宿,但是一些去世的艺术家的作品真伪主要是靠专家鉴定,后人鉴定。但鉴定历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专家的水平和了解程度都是非常有限的,往往也只能对个别人物进行辨别,因为近代的陶瓷艺术是一个百花齐放的时代,即使是鉴定专家也只是一方面的专家,不可能全面了解,未必能鉴定准确。没有对一个艺术家的相当了解很难作出公正的判断。而后人如果品性端正,而且对艺术在行,也许还能为鉴定提供良好的依据。反之,那只能是为虎作伥,助纣为虐了。
5。鉴别人才的缺少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近代陶瓷艺术品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真伪鉴别的资料支持,专家主要分为如下几种:1。老艺术家 2。高级经纪人 3。拥有相当研究的收藏家 因为地区的间隔,鉴别理论上的差异,这个鉴别专家的圈子还没有能够有效的融合起来,加之政府的放任自流,对这些专业人士不进行汇集,团结,交流,使得市场无法形成完善的监管制度造成赝品泛滥。
6。就目前市场上收藏者个人而言,虽然收藏艺术品的人很多,但很多人收藏艺术品却并不懂艺术品,更谈不上任何的鉴定经验,所以往往给造保假者提供了机会。
另外,这个里面最具有争议的是拍卖行的保真义务。
我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就是说按照拍卖法,拍卖行并没有保证拍品的真实性的义务。此条原本是为了保护拍卖公司合法经营的规定,却被个别拍卖公司钻了法律的空子,弄虚作假,包装炒作,堂而皇之地推向市场,成为赝品进入拍卖会的庇护伞。所以一些信誉不好拍卖行和个人为了私利,抓住了收藏者的投机心理,把赝品推向艺术品市场。据了解一件作品送去拍卖大致要经历四个环节——提供人、拍卖公司、鉴定人和买家。除了买家外,其他三个环节都可能造成假货的出现。
艺术陶瓷赝品,古已有之,历朝历代都有这种现象,同时赝品热与收藏热大抵成正比。收藏已经进入一个繁盛时期,赝品泛滥也就不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