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是由南齐谢赫提出来的,向为历代画家、评论家、鉴赏家所推重,是中国绘画史上最早的比较科学和有系统的绘画创作、绘画批评的准则,其内容如下:
南齐·谢赫《古画品录》序中提出所谓“图绘六法”云:“夫画品者,盖众画之优劣也。图绘者,莫不明劝戒,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鉴。虽图有六法,罕能尽该,而自古及今,各善一节。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唯陆探微、卫协备该之矣。然迹有巧拙,艺无古今,谨以远近,随其品第,裁成序引。故此所述,不广其源,但传出自神仙,莫之闻见也。”
(1)气韵生动。(2)骨法用笔。(3)应物象形。(4)随类赋彩。(5)经营位置。(6)传移模写。
气韵生动是“六法”中最重要的一法,是1000年来我国绘画创作与绘画批评的重要准则。优秀的绘画作品,必须塑造出动人的形象,有巧妙的结构、用笔、用墨和赋彩。一副画具备这一切,会给人以总的印象,也就是在内容意境、形象塑造以及构图、色彩等方面,给人以又完整又具体的感受。谢赫提出来的“气韵生动”正是指这种感受。感受的深度,决定于作品对于生活美的揭示深度以及形象创造的完美性。“气韵生动”是形与神在画面上的统一,这个统一具有极高的艺术性。
骨法用笔是绘画表现上关于用笔的问题。是运用线描表现对象形体的重要技法。唐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说:“夫象必在于形似,形似须全其骨气。骨气形似皆于本意,而归乎用笔。”
应物象形是关于形象塑造的问题。所谓“应物”不仅是追求对象外表的相似,更重要的是认识对象的特质与内在精神。描写时,如果只是“象形”而不应物,是不对的。唐张彦远说,“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立意便是中发心源。”故“应物”不是单纯照着对象画,而是在形似的基础之上表现好对象的精神实质。
随类赋彩是关于设色的问题。“类”即“万物之类”,这里所指的类,是绘画对象所呈现出来的特性、状貌以及颜色的类别。对于色彩的表现,中国画是很别致的,讲究物体的固有色,然后随物象之类,在形象特征上赋以概括性的色彩表现。
经营位置是绘画的布局章法问题,即绘画的构图、构成。所谓绘画中的“位置”,应该有所“经营”。“经营”二字,含义甚深,要根据对象的结构和格局,苦心加以组织和布置。因此在绘画表现上经营位置十分重要,谢赫提出此“法”,正是总结了中国绘画在构图上的表现特点。正因为画的“位置”是“经营”出来的,是随画家精心组织和布置的,所以中国的山水画才能不受焦点透视的局限,机动、巧妙地运用散点透视,在一幅画面上描写“万里长江”或“华岳千寻”。不论是深远、高远或平远都可以随画家经营布置。
传移模写是指临摹古人的优秀作品,向遗产学习的问题。唐朝大理论家张彦远认为此法是“画家末事”,这并不是意味着此法无足轻重,而是说临摹不是绘画的目的,临摹是为了更好地创作而进行学习的一种手段。在摹古人优秀作品时一定要认真,做到“形神兼备”真正把精华学到手,才能达到“传移模写”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