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笔含墨在宣纸或绢上等书写的一种艺术。陶瓷书法是以陶瓷为载体,是以笔含高温颜料在陶瓷上书写并经高温(约760-800摄氏度)窑变后而体现的一种艺术。气韵虽是书法的一种艺术要求,但陶瓷书法气韵的取得全靠技法的处理。“先言笔法,再论料气(墨气),更讲险奇与稳定,气韵不可说,三者得则气韵生矣。”要达到艺术效果,还须熟练掌握油料性能。陶瓷书法与书法同样以用笔为上,而结字须亦用工,盖结字因时而传,用笔千古不易,学书须玩味书法古意,悉知用笔之意,乃为有益。中国书法是与文字的产生、发展密切相关的,远在六七千年的仰韶文化、四五千年的大汶口文化、马家窑文化等,都可看到当时陶器上有几何线条构成的刻划符号,含有陶瓷书法艺术某些因素和一些绘画因素。像在陶文上刻划的太阳,表现早晨,就是现在的“旦”字,秦兵马俑身上刻有似篆、似草、似隶的工匠的姓名。三国两晋时期是青瓷器普及和发展阶段,陶文内容渐多,种类齐全,并注意字迹的规范性与艺术性,同时也是陶瓷书法艺术进一步提高和形成典范的过程。到了唐代,楷书、草书(章草、大草)、行书等书写体系逐渐完善,多以名人诗句配在不同的器物造型上,字迹酣畅淋漓,圆润道劲,给人一种纯真、自然的美感。宋代书法是我国书法发展的一次高峰,至元、明、清时期,多种字体便以不同的形式广泛地书写在陶瓷上,有的以整篇文章书写,如《出师表》、《藤王阁序》、《赤壁赋》、《兰亭序》等,这足以说明陶瓷书法的盛行。圆园世纪远园年代,已有不少书法爱好者和书法家在陶瓷上书法表现越来越多样化。
书法与陶瓷书法历史悠久,源远流长,都是我国中华民族的传统艺术。两者都是造型艺术,书写者将自己的精神意蕴,审美趣味以流动的线条来表现自己的情感心绪和品格修养。汉代的杨雄在《法言》中说院“言,心声也;书,心画也。”清代刘熙载更是一语道明院“写字者,写志也”。“书法,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见书如见人也。”陶瓷书法多是随同器型装饰上的需要而自然变化,并不拘泥于行列的整齐,字体大小也不规矩一致,如此反而使人感到跌宕多姿,妙趣横生;若在整件器形(或箭筒,或各种异形瓷板)上书写历代文人才子的佳作名篇《出师表》《洛神赋》等更易体现作品的艺术性。
不到2000年历史的造纸术的发明,宣纸已成为书法的主要载体,但宣纸上的书法艺术作品若长期悬挂欣赏,易泛黄老化、被虫蛀。而用陶瓷作为书法载体,因陶瓷质地坚硬,且能耐腐蚀、能抗紫外线,永不老化。书家可以各种方式发挥于陶瓷上,如用笔书写、瓷刻、堆书等。陶瓷书法作品可雅俗共赏,有很高的收藏价值,且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商品价值,这也是近年来陶瓷书法作品得到收藏家喜爱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