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 1850 年以前,浮梁西乡大洲村的农民就己经发现,周围的山土中含有高岭土。由于穷困落后,地处偏僻,交通阻塞,没人把它当成一回事。 1851---1857 年间(太平天国时期),突然从湖广地区来了 1000 多名工人,在大洲开采瓷土。他们连续工作了三代人之久。由于他们强横霸道,欺压乡民,调戏妇女,浮梁县知事谢某,为了安定地方,带领了部分士兵前来维护治安、惩办凶手。不料一到大洲,竟被势力强大的湖广人包围,并把谢知事关押起来,还用重金贿赂上级衙门,将谢知事加上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判刑入狱。这件事轰动了全县,更激怒了大洲附近的村民,他们邀集了几百人联名向上级控告。由于事情闹得太大,上面才派了大批兵丁前来,把湖广人中的罪魁祸首抓了起来,其余全部遣散回籍,不得逗留。为了防止今后再有类似情况发生,还在大洲村的下首黄坛街建立了一所约 300 平方米的“官厅”(即二府衙门),由浮梁县衙派员长驻,以保地方治安。这间官厅,到解放后依然存在,因为年久失修,“文革”期间才拆除无存。
湖广工人遣散以后,约 1888 年 ----1910 年,安徽青阳县约五、六百名工人继之而来。他们选定板坑坞的矿山,大约干了 20 多年,至清帝退位,才撤回了原籍。民国成立以后,大洲的瓷土全由当地人开采。其资金来源,则由景德镇各窑户老板投资。他们物色了当地人承包,如黎培衣、李金伯和程利顺等,都是比较有名的包工头。民国 23 年( 1934 年),当地人倪运秋带着三个儿子和黎培衣等人合伙,向景德镇的赖淮清(后任浮梁县商会会长)提出承包,合同订定:从开采到制成瓷土砖,都得印上该牌号的名称,以防假冒。后来,由于物价高涨,每万块砖也涨到了 100 元。那时,正值国民党政府大抓壮丁,包工头即雇用外地躺壮丁的来做工,由于老板的名气大,当地保甲长也无可奈何。躺壮丁的只求吃饱,工资不计,从而给了包工头有利可图之机。
抗日战争时期,星子县一度沦陷,致使瓷土的开采停顿,当时有五、六百名瓷土工人来此谋生。他们选定了大洲屋后、打石坞和包横档等山地为基地,并取名为“陶兴堂”牌号。直到抗日战争以后,星子工人才撤回原籍复工。嗣后,本地工人刘月春承包了一个矿,也由景德镇窑户投资。他雇用了十多个工人小规模地生产。后来又出现了一个“泊釉堂”的牌号,由当地人詹有生承包,雇用了 30 多名工人。与此同时,景德镇有个叫彭雅乐的,他带领了彭家子侄和亲友们数十人(不收当地工人),前来大洲独家开采,以彩岭包、打石坞和大洲屋后等地为矿基,仍用“陶兴堂”的牌号经营。
解放后,部分基地仍在继续生产。 1953 年,由于实行统销统购,粮、油的来源受到限制,私人采矿业全部停顿,由景德镇瓷土厂接收开采。 1958 年,整个矿区收为国有,正式成立“国营大洲瓷土矿”。
大洲矿的瓷土,不是成块的矿石,而是混杂在白色砂土中的细粒,必须经过冲洗过程才能提炼出来。正因为如此,它不需要水碓的粉碎加工。起初,采取打洞采土法。为了防止塌方事故的发生,每隔一尺六寸的距离就搭一个木架,随进随搭。洞的深度,由几十米到几百米不等。尽管小心留意,但还是经常发生土崩压死人的事故。严重时,压死一、二十人。原因是,矿山全由砂土构成,只是表面盖了一层黄土。由于打洞采土很不安全,后来就改用露天采矿法。先把表面的黄土层挖掉,再从上而下的掘采,把白色的细砂土,一担担的挑到早已砌好的水沟中,利用山泉流水,冲洗而下。
水沟用杂石砌成,宽约八寸,深约一尺五寸,长达一、二里之遥。末端建有草棚,棚内建有上下相连的两口宽约三、四尺,长约丈余的水塘,水塘的出口,均有闸门,工人们用木棒在塘中搅拌,使砂土中的瓷土溶化,浮于水面,直往下流,通过闸门从上塘放入下塘,促使泥浆沉淀,泼去上面的清水,剩下的便是白色土浆。再用木棒在土浆上挨次捶打,使土浆中的水分上浮浆面,开闸放出,下面的便是软土块,堆放在草棚中。最后用木匣印成每块约三到四斤的瓷土砖,挨次码好,晾干、等待船运。各山头所出产的瓷土质量各有不同。其中以包横档、粉岭包等处的较好,石砂下属于中矿,大洲屋后较差,打石坞更差。土质好的,轻而泡,性稍硬,是做瓷器骨子的好原料。每塘的细砂土中,只能提炼出 3000 多块,细砂土中的瓷土含量只占 20% 至 50% 。
【杂记】:每个工人,一天要冲洗细砂土 360 担(每担 150 斤)左右,每天工资仅五角钱上下。超过此数者另加工资,不足者照减。工头给工人们吃的是“九二”米(即 100 斤谷要出 92 斤糙米),豆豉炒辣椒,干巴巴的很难难下咽。只是每月的初一、初八、十五、二十三四天加餐,每天半斤猪肉、两块豆干、外加二两酒,名叫“做神福”。另外,每年每人发草帽一顶、宽幅布围巾一条、布鞋一双。但布鞋只能发给在矿区过年的人 ( 多为单身汉 ) 。每人每年最多只能挣 200 多元,劳力稍差的只有 100 来元收入。(浮梁县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