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瓷鉴定之(一)年号款 |
年号款即以帝王年号为纪年的款识,是标明瓷器制作年代的一种款识,又称其为朝代款。最早的年号款见于三国时青瓷虎子,上有“赤乌十四年会稽上虞师袁宜作”铭文,为公元251年器物。虽然出现较早,但非严格意义上的年号款。真正意义上的年号款始于明永乐朝,以后成为定制。年号款在几经变化中延续了五百余年,后随着帝制的推翻,在1911年后戛然而止。但就如同再好的乐队在演奏乐曲时总会有一两个音符不甚和谐一样,瓷器上的年号款识并没有随着帝制的推翻而消声匿迹,这就是在民国已经成立四年之后的1915年12月,袁世凯改中华民国为中华帝国,把大总统的称号换成了洪宪皇帝,虽然1916年3月23日在全国一片反对声中被迫取消帝制,再复位为大总统,并在同年6月6日病死,但落有“洪宪”年号字样的瓷器却给后人留下了争论不休的话题。综观现存落有“洪宪”年号的瓷器款识大致有以下几种:“洪宪年制”四字楷款和篆款、“洪宪御制”楷款等几种。中外学者有的认为不论何种款识均为仿款,有的学者认为“洪宪御制”为仿款,“洪宪年制”中有少数为真款。据史料和传世晶可知汪晓棠、汪大沧与刘希任等人的一些作品的底款署有“洪宪年制”款识。如图l为汪晓棠粉彩息猎图瓶底款,图2为汪大沧粉彩松荫对弈图瓶底款。 |